中原高速: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12-24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2016-065
优先股代码:360014 优先股简称:中原优 1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12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申庄村中原高速郑新黄河大
桥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65,922,43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0.7787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金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3 人。董事长金雷、董事马沉重及独立董事廖良汉
出席会议;董事王辉、赵中锋、王秀峰、孟杰及独立董事陈荫三、马恒运、
赵虎林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王远征出席会议;监事郝俊琴、
周春晖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杨亚子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田燕玲、总经理助理郭彩萍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365,173,538 99.9452 661,600 0.0484 87,300 0.0064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国宝、吴俊霞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黄国宝、吴俊霞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