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速: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7-04-20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17-011
优先股代码:360014 优先股简称:中原优 1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基本情况
2012 年,国家开始实行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政策后,
2013 年 10 月公司采用包含节假日免费车的车流量数据计提公路及桥梁资产的折
旧摊销,但包含节假日免费车的车流量数据对预测的车流量及统计的实际车流量
均造成一定影响,使部分路桥用于计提资产折旧摊销的车流量数据可能与实际情
况存在偏差。因此,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依据公司《会
计政策》有关规定对郑州至漯河高速公路等六条经营路段及郑新黄河大桥剩余经
营期限车流量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
(二)审议情况
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使公司 2016 年度净利润增加 585.23 万元,资产总额增
加 798.65 万元。对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 2016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比例均未超过 50%,也未致使公司的盈亏性质发
生变化。对公司未来期间固定资产——公路及桥梁、无形资产——收费公路特许
经营权摊销的分布将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
重大影响。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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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内容
公司对公路及桥梁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预计残值为零;对无形资产中的
收费路桥特许经营权采用工作量法在收费路桥经营期限内进行摊销。公司《会计
政策》中要求“对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的差异,公司每三年将根据实际车流
量重新预测剩余期限的总车流量,并调整以后年度每单位车流量应计提的折旧额
(摊销额),以保证全部路产价值在收费权经营期限内全部收回及相关收费路桥
特许经营权可于摊销期满后全部摊销。当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产生重大差异
时,公司将重新预测总车流量并调整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
2012 年,国家开始实行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政策后,
2013 年 10 月公司采用包含节假日免费车的车流量数据计提公路及桥梁资产的折
旧摊销,但包含节假日免费车的车流量数据对预测的车流量及统计的实际车流量
均造成一定影响,使部分路桥用于计提资产折旧摊销的车流量数据可能与实际情
况存在偏差。
为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公司聘请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对
郑州至漯河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郑漯路”)、漯河至驻马店高速公路(以下简称
“漯驻路”)、郑州至尧山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郑尧路”)、永城至登封高速公路
任庄至小新庄段(以下简称“永登高速永城段”)、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郑州至开
封段(以下简称“郑民高速郑开段”)、 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一期工程)
(以下简称“济祁高速永城段(一期工程)”)和郑新黄河大桥剩余经营期限的车
流量重新进行预测,决定对上述路桥剩余经营期限车流量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
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各路桥预计剩余经营期限的车流量(均为收费口径)
变化为:郑漯路预计总车流量为 477,028,929 辆;漯驻路预计总车流量为
425,945,717 辆;郑尧路预计总车流量为 226,363,263 辆;永登高速永城段预计
总车流量为 132,297,467 辆;郑民高速郑开段预计总车流量为 343,851,258 辆;
济祁高速永城段一期工程预计总车流量为 233,766,897 辆。郑新黄河大桥预计总
车流量为 352,826,809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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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 2016 年 10 月 1 日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由此,2016
年度净利润增加 585.23 万元,其中:营业成本减少 794.98 万元,营业外收入减
少 14.67 万元,所得税费用增加 195.08 万元;资产总额增加 798.65 万元,其中:
累计折旧增加 647.13 万元,累计摊销减少 1,442.11 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3.67 万元;另外,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198.75 万元,递延收益增加 14.67 万元,
盈余公积增加 58.52 万元,未分配利润增加 526.71 万元,对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比例均
未超过 50%,也未致使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无
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未来期间固定资产——公路及桥梁、无形资产——
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摊销的分布将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假设本公司自 2013 年 10 月 1 日起运用该会计估计,经模拟测算,该会计估
计变更对本公司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影响数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3 年 10-12 月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9 月
利润总额 387.08 -1,651.16 -905.95 -4,993.56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90.31 -1,238.37 -679.46 -3,745.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90.31 -1,238.37 -679.46 -3,745.17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和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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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
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17)第 350ZA0199 号)。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2016 年度会计估计
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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