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速:关于设立中原高速产业发展基金的进展公告2017-09-29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17-038
优先股代码:360014 优先股简称:中原优 1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 豫高速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中原高速产业发展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背景概述
2016 年 9 月 26 日,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原高
速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秉
原投资”)设立中原高速产业发展基金(简称“中原产业基金”),基金规模为 30
亿元。对于中原产业基金总规模 5%以上的单笔投资,授权公司管理层决策实施;
对于中原产业基金总规模 5%以下的单笔投资,授权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并
报公司备案后实施。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主要进展
2017 年 7 月 18 日,中原产业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原产
业基金投资秉鸿嘉实基金的议案》,同意通过上海秉庆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秉庆”)向深圳秉鸿嘉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秉鸿嘉实基金”)出资不超过 9,000 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拟投基金认缴额
30%。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该项目由中原产业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自主决策。
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秉鸿嘉实基金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秉鸿嘉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认购规模:32,5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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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方式、时间及资金来源: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分两期出资,每期 50%。
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重点投向以健康医疗领域中的医疗器械、精准医疗、
大数据与新服务领域为主的创新创业企业。
普通合伙人:深圳秉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方启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秉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出资情况
根据 2017 年 9 月 28 日签署的《深圳秉鸿嘉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
伙协议》约定,各合伙人拟认缴及出资安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资 出资 出资 第一期 第二期
名称
方式 数额 比例 缴付数额 缴付数额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
货币 8,140 25.00% 4,070 4,070
公司
上海秉庆资产管理中心
货币 9,000 27.64% 4,500 4,500
(有限合伙)
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
货币 5,900 18.12% 2,950 2,950
司
珠海普信投资管理企业
货币 4,100 12.59% 2,050 2,050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嘉德瑞
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货币 2,000 6.14% 1,000 1,000
限合伙)
江阴信秀投资企业(有限
货币 1,990 6.11% 995 995
合伙)
深圳秉鸿鼎霖股权投资中
货币 1,000 3.07% 500 500
心(有限合伙)
深圳秉鸿创业投资管理有
货币 330 1.02% 165 165
限公司
西藏方启创业投资管理有
货币 100 0.31% 50 50
限公司
合计 32,560 100.00% 16,280 16,280
(三)秉鸿嘉实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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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深圳秉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 册 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玲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
理顾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基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
业务);股权投资。
2、其他管理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西藏方启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 万
注 册 地: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新城 15 幢 4 号
法定代表人:杨璐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以公
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
衍生业务)。
三、秉鸿嘉实基金的 LP 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0.00 万元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55 号信息枢纽大厦 23 层
法定代表人:倪泽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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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5 年 08 月 21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母基金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设立股权投资、创
业投资企业及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股
权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二)上海秉庆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20,050.00 万元
注册地点:浦东新区航头镇航南公路 999 号 7 幢 474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秉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 月 23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咨询(不得从
事代理记账),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
(三)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0 万元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 69 号世纪金源国际公寓西区商业 E
法定代表人:李素明
成立日期:2012 年 5 月 31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四)珠海普信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4,101.00 万元
注册地点: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22882(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横琴风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17 日
经营范围:合伙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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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嘉德瑞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6,000.00 万元
注册地点: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八号办公楼 212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德(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4 月 7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六)江阴信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10 万元
注册地点:江阴市砂山路 85 号 A 座 30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29 日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七)深圳秉鸿鼎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10,100.00 万元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秉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04 月 19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
管理等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均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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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存续期
秉鸿嘉实基金存续期 5 年。投资期自除深圳市引导基金外的其它出资人全部
首期出资完毕之日起两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投资期可延长;投资期届满后进入
项目退出期,投资期和退出期合计五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可延长两年。
(二)管理方式
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深圳秉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方启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由深圳秉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方启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管理运行,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秉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管理费
投资期内,按照每一位合伙人的未退出认缴出资的 2%收取。退出期内,按
照每一位合伙人届时在合伙企业尚未退出的所有投资项目中所支付的投资成本
的 2%收取。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四)收益分配
采取“先回本后分利”的分配原则,投资项目即退即分,项目退出后收到的
现金扣除由合伙企业应该承担的合伙费用及项目退出相关税金、手续费等其他支
出后的剩余资金,优先偿还各合伙人投资本金,各合伙人按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
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1)返还出资:项目退出所获得的全部净现金按照截止到分配时点各合伙
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返还给各合伙人,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在该基
金中的全部出资;
(2)如上述(1)之后有剩余,按照以下收益分配方式进行分配:
当年化收益率 R≤8%时,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投资净收益【注 1】;
当年化收益率 R>8%时,R≤8%部分按照各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投资净收益,
剩余部分 100%优先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追赶收益【注 2】;如支付完毕追赶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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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仍有剩余,剩余部分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该剩余部分的 80%,执
行事务合伙人获取该剩余部分的 20%作为业绩报酬。
【注 1】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项目退出后收到的现金扣除投资本金、相关税
金、手续费和其他支出后的余额。
【注 2】追赶收益是指当 R>8%后,超过 8%的收益优先支付给执行事务合伙
人用于追补没有收取的业绩报酬,直至执行事务合伙人实现全体合伙人已分配的
投资净收益(R=8%时)的 25%(即:8%×25%=2%)。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基金投资以健康医疗新兴产业为主,聚焦医疗器械、精准医疗、大数据与新
服务三大细分领域,该领域政策支持力度大、行业空间广阔、增长潜力大,有助
于基金取得良好的收益。投资该领域有利于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对拓宽公
司多元化发展渠道具有积极意义。
六、风险分析
受宏观经济和政策变化、行业周期、市场变化、秉鸿嘉实基金对投资项目的
经营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项目投资失败和基金亏损的风险。针对上
述风险,基金管理团队配备具有投资背景和行业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为基金运
作提供有力的团队保障。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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