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18-001 优先股代码:360014 优先股简称:中原优 1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 豫高速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郑民高速郑庵收费站东侧中原高速郑开分公司二楼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64,918,57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0.7339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金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6 人,董事长金雷、董事马沉重、王辉及独立董事 陈荫三、马恒运、赵虎林出席会议;董事赵中锋、王秀峰、孟杰及独立董事 廖良汉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王远征出席会议,监事郝俊琴、 1 周春晖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公司总会计师王继东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杨亚子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360,044,193 99.6428 4,874,381 0.3572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 例(%) 2.01 金 雷 1,364,317,655 99.9559 是 2.02 马沉重 1,364,317,655 99.9559 是 2.03 张 超 1,364,317,655 99.9559 是 2.04 王 辉 1,364,317,655 99.9559 是 2.05 陈 伟 1,364,317,655 99.9559 是 2.06 孟 杰 1,364,317,655 99.9559 是 2.07 郭本锋 1,364,317,655 99.9559 是 3、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3.01 陈荫三 1,364,317,655 99.9559 是 2 3.02 马恒运 1,364,317,655 99.9559 是 3.03 赵虎林 1,364,317,655 99.9559 是 3.04 李华杰 1,364,317,655 99.9559 是 4、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4.01 王远征 1,364,317,655 99.9559 是 4.02 王洛生 1,364,317,655 99.9559 是 4.03 周春晖 1,364,317,655 99.9559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2.01 金 雷 4,299,482 87.7373 2.02 马沉重 4,299,482 87.7373 2.03 张 超 4,299,482 87.7373 2.04 王 辉 4,299,482 87.7373 2.05 陈 伟 4,299,482 87.7373 2.06 孟 杰 4,299,482 87.7373 2.07 郭本锋 4,299,482 87.7373 3.01 陈荫三 4,299,482 87.7373 3.02 马恒运 4,299,482 87.7373 3.03 赵虎林 4,299,482 87.7373 3.04 李华杰 4,299,482 87.7373 4.01 王远征 4,299,482 87.7373 4.02 王洛生 4,299,482 87.7373 4.03 周春晖 4,299,482 87.7373 3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 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议案 2、议案 3、议 案 4 需要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国宝、吴俊霞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黄国宝、吴俊霞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