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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原高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2018-12-08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将提交

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审阅并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

们认为:

    1、公司将持有的河南新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与河南高速公

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河南明开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及河南

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0.875%的股权进行资产置换。本次资产置换有利于优

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公司

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2、因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系公司的控股

股东,高发公司系交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资产置换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