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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原高速: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04-03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河南

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董事会聘任吴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本次董事会审议表决上述议案,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阅吴漫先生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吴漫先生具备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三、同意董事会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独立董事:陈荫三、马恒运、赵虎林、李华杰

                                           2019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