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速: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2-23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1-009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 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 豫高 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 豫高 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一、概述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
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
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
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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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
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根据财务报告要求披露。
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
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
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文件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
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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