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速: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2021-12-10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1-038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 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 豫高 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 豫高 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11 月 17 日,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70 亿元(含 7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面值总额计划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037、
038、044 号公告。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出具的《关于同意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
许可〔2021〕3823 号)、《关于同意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05 号)。主要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
请。
2、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的
注册申请。
3、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
说明书进行。
4、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
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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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
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
权范围内择机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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