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 事前确认意见 作为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 断的原则,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 表以下事前确认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相关业务资格。在 2021 年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中,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讨论。 独立董事:赵虎林、李华杰、宋公利、康卓 2022 年 4 月 1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