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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高速: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16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2021 年,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切实有效地履行监督指导职责,现将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华杰
先生、董事王铁军先生、董事王辉先生、董事冯可先生、独
立董事赵虎林先生、独立董事宋公利先生、独立董事康卓先
生 7 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李华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任职条件均符合上市监管规定的
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
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一)2021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2、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河南中宇交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1、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
作报告;2、公司总会计师汇报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情况、会
计部汇报母公司的财务情况、子公司汇报 2020 年度财务情
况; 3、公司审计部汇报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检查报告;4、
年审会计师审计计划、时间安排及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问题
的汇报;5、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会计师沟通。
    (三)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1、中勤万信与公司审计委
员会二次沟通的主要事项;2、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初
稿);3、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4、公
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稿)。
    (四)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2、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4、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5、关于
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公司 2021 年一季度财
务报告。
    (五)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检查与评价工作方案。
    (六)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
性进行了评估,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 2021 年财务审计工作及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
各项工作。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检查与评
价工作方案,要求公司内控审计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执行,
并督促方案的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未发现审
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1、2020 年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要求,严格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审计
委员会在公司编制 2020 年度报告期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情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进行充分的了解,就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计划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认为公司所
有交易均已记录,交易事项真实,资料完整,会计政策选用
恰当,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2、2021 年度其他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
度会计报表、半年度财务报告和第三季度会计报表,未发现
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充分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认真做好了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工作,认为上述报告客观有效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公司的内部
控制机制覆盖了公司所有业务、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及人员,
贯穿了公司所有业务流程。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健全且有
效发挥了各自的职能。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五)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并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
事会审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转让公司所持河南中宇
交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关联交易进行了研究和讨
论,认为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定价公允,有利于
优化公司资产配置,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
计机构的沟通
    2021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克服新冠疫情影响,主要采取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
关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顺利开
展年度各项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勤勉尽责,切实有
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提高了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
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则,充
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
财务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等工作质量,加强对公司财务报告
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和内部控制检查等工作的督导,确
保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运行,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