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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矿发展:总经理工作细则2018-10-30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经营班子的工作、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经营班子的工作效
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权
       第二条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
负责,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有关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负责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后负责
组织实施;
       (三)负责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四)负责拟订公司年度银行信贷计划、资产抵押和担保事项,报公司董
事会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五)组织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六)组织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七)负责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奖惩等制度,报公司董事
会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八)召集、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九)主持并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管理事项和短期财务性投资等事
项;
       (十)负责制定公司日常管理经营的具体规章;
       (十一)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二)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
       (十三)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十四)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三章 总经理经营班子成员及高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经营班子成员由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组成。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经营班子的分工原则为:
       (一)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全面工作;
       (二)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各自的
分工和权限分管有关部门和所属企业;
       (三)明确各自的分管职责,既有分工,也有合作;
       (四)分工职责的确定及调整以公司总经理签发的公司相关文件为准。
       第五条   公司高管人员包括: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经营班子成员组成,必要时公
司可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
总经理办公会。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召集及通知:
       (一)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两日书面通知总经
理办公会成员、应当列席的人员,特殊情况下,可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通知。
    (二)总经理办公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地点和排列序号;
2、事由及议题; 3、应出席会议及列席会议的人员; 4、发出通知的日期。总
经理办公会议题由公司总经理决定,会议通知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起草,提请总
经理批准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分送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应当列席的人员。总经理办
公会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充分表达意见及应当
列席的人员知情权的前提下,经总经理同意,也可以通过会签、视频、电话、传
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
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负责召集并主持。如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
履行职责的,由总经理指定经营班子其他成员代为履行上述职责。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文件根据会议讨论的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或业务部
门制作,会议文件应于会议召开前送达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
    第十条     出席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应妥善保管会议文件,特殊情况下会议结
束时可由有关单位收回会议文件,在会议有关内容对外正式披露前,参加会议的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对会议文件和会议审议的全部内容负有保密
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讨论,统
一决策的议事机制,并根据责任及分工,对办公会所决策的事项承担相关责任。
总经理对办公会议题享有最终决定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决策重大事项,应事先经公司党委研究讨论, 具体
参照《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工作规则》。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召开时,首先由总经理或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议
题,并根据会议议程主持议事。总经理或会议主持人有权决定每一议题的议事时
间,是否停止讨论、是否进行下一议题等。总经理或会议主持人应当认真主持会
议,充分听取到会的总经理办公会成员的意见,控制会议进程、节省时间,提高
议事的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根据会议议程,可以召集与会议议题有关的其他人
员到会介绍有关情况或听取有关意见。列席会议的人员不介入议事,不得影响会
议进程、会议审议和决策。
    第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在审议和决定相关事项或议案时,
应本着对公司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所议事项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并对其本人的
表态承担责任。


第六章     总经理办公会有关对外投资、信贷和担保、重大业务合同的决策程序
    第十六条     对外投资决策程序
    公司拟决定的投资项目,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项目提出单位进行充分研
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或中介机构组成评审
小组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和咨询。
    根据董事会授权,下列金额或比例范围内的投资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
论决定:
    (一)公司下属公司设立子公司、参股其他公司、为其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增
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事项,我方投资额在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以下,且不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的。
    (二)经董事会审批通过的投资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变更,我方投资额变
化幅度在 20%以内且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但投资方案发生实质性变
化的除外,实质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目的、投资主体、合作对象、投资内容
或股权结构等重点因素的变更。
     (三)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之间互相转让资产或股权,交易金额(在评估
值或经审计的账面值基础上确定)在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以下,且不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的。
     (四)公司下属公司对外受让、出售资产或股权,交易金额(在评估值或
经审计的账面值基础上确定)在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以下,且不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的。
     (五)公司下属公司、参股公司及其公司下属公司的参股公司的解散、清
算,公司出资额在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以下,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 1%的。
     (六)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累计金额(余额)不超过 6 亿元且不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的短期财务性投资事项(指申购新股、二级市场买卖
股票、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等)。
    超过以上金额和比例范围的投资事项,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按有
关规定的程序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批准。《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要求提交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应按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可以对下属
公司实施上述事项的具体审批管理另行作出规定,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上述“下属公司”指最终由公司控股的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
司。公司总经理应在审议定期报告的董事会上向公司董事会报告授权执行情况。
如公司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可将授权范围内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如公司董
事会认为有必要,亦可要求公司总经理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授
权事项如涉及关联交易,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关于关联
交易的有关规定执行。上述授权事项如涉及信息披露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银行信贷、资产抵押及担保的决策程序。
     (一) 公司每年年度的银行信贷计划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公司财务
总监按有关规定程序上报并在年度董事会议上提出,经董事会审批后,在年度信
贷额度内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按有关规定程序实施。
     (二) 公司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在信贷额度范围内审批资金使用报告时,应按
公司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司应严格遵
守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资金风险。
     (三) 公司应遵守国家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总经理办公会成
员及下属各经营单位不得以公司及本单位名义对外担保。
    第十八条    重大业务合同(协议)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单笔业务合同金额在 1 亿元(含)以下的,其成交与签约由公司
副总经理或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具体权限由公司相关业务审批制度规定;金额
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其成交与签约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超过 3 亿元的,应
由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报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二)若上述重大业务合同(协议)是与关联方达成的,应遵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公司重大业务合同经有权批准人批准后,其项下的对外付款事项
由业务总监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其项下的放货事项由业务总监和风险管理部
门负责人审批。


                          第七章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
       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当有书面记录,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将会议
审议的议程、事项和有关决定整理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总经理办公会成员有
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保存。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
不得少于十年。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议的成员姓名,列席人员和记录人员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出席会议人员的发言要点;
       (五)会议审议事项或议案的结果。
       (六)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录,经出席会议的总经理办公会成员签字
后,由总经理签发。


                         第八章   总经理办公会的报告制度
       第二十三条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第六章第一百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公司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应当就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定和重大事项
向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提出相关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承担责
任。
       第二十四条     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
    (一)定期报告为每年度公司编制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时,公司总经理经营
班子应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交中期和年度的公司业务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
算、决算报告、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报损报告、年度公司银行信贷计划等公
司中期和年度经营报告。
    (二)不定期报告为公司年度内计划实施的或准备实施的增发新股、配股、
重大资产重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募集资金运用和盈亏情
况等公司重大事项报告。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公司总经理及总经理经营班子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履行对公司的诚信
和勤勉义务。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
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依据实际情况变化需要重新修订时,由公司总经理
办公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修改意见稿,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并送达本公司监事会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