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2020-08-01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临 2020-044 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获悉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江有归先生(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6,824,712
股)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股份的原质押情况
2019 年 8 月 6 日,江有归先生将持有的 10,500,000 股股份质押给朱六平,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9-045 号)。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根据江有归先生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提交的《关于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
押告知函》,江有归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江有归先生于 2019 年 8 月 6 日质押给朱六平的 10,500,000 股中的 6,435,000
股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江有归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6,435,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3.9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23%
2020 年 7 月 28 日、2020
解除质押时间
年 7 月 29 日
持股数量 26,824,712 股
持股比例 5.1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9,310,712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1.9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70%
截至 2020 年 7 月 30 日,江有归先生解除质押的股份没有用于后续质押的计
划。如有变动,江有归先生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
予以披露。
三、股东剩余股份被质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江有归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质押事项不会对公
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