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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富润: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0-10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0-069 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0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诸暨陶朱南路 12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0,214,16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1.617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赵林中主持,以现场会议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3 人,董事傅国柱先生、江有归先生、付海鹏先生、
   曾俭华先生、李生校先生、葛劲夫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0,094,563         99.9253    100,000         0.0624 19,600            0.0122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0,094,563       99.9253 100,000        0.0624        19,600            0.012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变更公司名   1,401,343    92.1365    100,000    6.5749     19,600   1.2887
           称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   1,401,343    92.1365    100,000    6.5749     19,600   1.2887
           章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议案 1 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
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苏致富、陈舒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
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