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保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10-30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保千
股票代码:600074
债券代码:145206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桃园路***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桃园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8 年 10 月 29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
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本报告作出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2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ST 保千/上市公司/公司 指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减少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出具的《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
本报告书/报告书
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
3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桃园路***
法定代表人 郑佩林
注册资本 30,8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247026578
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及信息咨询(以上不含证券、
保险、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
经营范围 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
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 2000-09-08 到 2020-09-08
实际控制人 陈鸿成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桃园路***
邮编 518000
电话 0755-822300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结构
序号 股东 出资情况(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鸿成 17,300.00 56.17%
2 丁立红 9,600.00 31.17%
3 陈雪汶 3,900.00 12.6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4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居住地 兼职情况
地区的长期居留权
普宁市恒大房地
郑佩林 男 执行董事、总经理 中国 深圳 否 产开发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经理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公司名称 股份比例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71%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68%
雅安正兴玉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 37.71%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被司法划转。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
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的计划。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128,320,42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2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018 年 10 月 2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接到上市公司通知,获悉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 50,002,924 股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被司法划转至“厦门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 1619 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账户。
2018 年 10 月 2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接到上市公司通知,获悉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 21,228,500 股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被司法划转至“华融证
券—平安银行—华融股票宝 2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
2018 年 10 月 2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接到上市公司通知,获悉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 27,050,000 股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被司法划转至“华融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账户。
2018 年 10 月 2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接到上市公司通知,获悉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 2,997,000 股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被司法划转至“华融证
券—平安银行—华融股票宝 2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
2018 年 10 月 2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接到上市公司通知,获悉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 27,042,000 股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被司法划转至“华融证
券—招商证券—华融股票宝 2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
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收到法院关于上述股份被司法划转的相关文件。
三、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为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未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
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上市公司,以供投资者查阅。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基本情况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南京
份有限公司
*
股票简称 ST 保千 股票代码 600074
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公司 桃园路***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否√ 是□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限售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128,320,424 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5.2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限售股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数量:128,320,424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1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否√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否√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否□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是□否□不适用√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本次权益变动不需要批准
12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
义务人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