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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葡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8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 月 31 日,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安投资”)关于股权被司法冻结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1、国安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因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国安集团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一案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根据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

司冻 0130-05 号)内容,国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中司法冻结股数 207,419 股,司法冻结质押股

数 450,000 股,轮候冻结股数 345,000,000 股,冻结起始日为 2019 年 1 月 30 日,冻结终止日

为 2022 年 1 月 29 日。

    2、国安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因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国安集团、国安投

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根据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

通知(2019 司冻 0131-02 号)内容,国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中轮候冻结股数 345,657,419 股,

冻结起始日为 2019 年 1 月 31 日,冻结终止日为 2022 年 1 月 30 日。

    3、国安投资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因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国安集团、国安投

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根据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

通知(2019 司冻 0131-04 号)内容,国安投资所持公司股份中司法冻结股数 12 股,司法冻结

质押股数 117,452,700 股,冻结起始日为 2019 年 1 月 22 日,冻结终止日为 2022 年 1 月 22

日。

    (二)累计司法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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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 月 23 日、2019 年 1 月 25 日公司已就前次司法冻结事项予以公告,内容详见《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3 号)、《关于控股股

东股份冻结达成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5 号)。

    截至本公告日,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87,473,58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4.48%;

国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17,452,71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45%。国安集团与中信国安投

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04,926,2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3%。此

次股权冻结后,国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 326,207,419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9.03%;累计被司法冻结质押的数量为 4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累计被轮候

冻结的数量为 345,657,4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76%。国安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

结的数量为 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001%;累计被司法冻结质押的数量为 117,45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5%。

    二、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与国安集团、国安投资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上述主体所持

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

述冻结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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