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18-08-22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 2018-93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东方金
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21 号)和《湖北证监局关于对
赵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22 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
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湖北证监局发现,2017 年 11 月 21 日,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公司于当日已获知审核结果,但直至
11 月 23 日才予以披露,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认为公司违反了《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7]5 号)第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07]40 号)第三十条第二款(二十一)
的规定;认为赵宁作为公司董事长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导致上
市公司出现信息披露延迟,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2007]40 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
公司、赵宁个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上述违规行为情况记入诚
信档案。公司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引以为戒,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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