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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金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9-02-22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 2019-028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成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9年2月19日、2
月20日、2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本公司自查
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书面函件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2、公司于2019年2月2日披露公告: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兴龙实业)的股权结构拟发生变更;于2月13日公告暂时终止此次股权转让
事项。公司于2019年2月10日、2月12日、2月17日分别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监管一部(以下简称“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
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23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0232》”,详见
公司临2019-020号公告)、《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转让相关事项的
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0246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关于东
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26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0264》”,详见公司临2019-026号公告)。截至目前,
公司尚未收到交易对手方针对《问询函0232》、《工作函》、《问询函0264》回
复的相关材料,无法回复。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股权结构变动所涉及兴龙实业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因为上市公司提
供担保被轮候冻结查封,相关解除查封事宜需与有关债权人协商,尚存在不确定


                                     1
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股票
上市规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控股股东兴龙实业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提交的债务司法重整(以下简称“重整”)申请已被立案,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
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
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正常经营。如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
的风险。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

    5、2019年1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
字2019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如果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
监管部门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
股票不排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可能性。

    6、2019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业绩预亏公告,公司预计2018年度亏损9至11
亿元,主要原因包括债务金额较大产生的利息费用较多、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
望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2 月 20 日、2 月 21 日连
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存在部分子公司股权、资产被冻结,公司及子
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前期披露
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书面函件核实,作为上
市公司的债权人,兴龙实业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
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债务司法重整。法院已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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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 月 29 日接收了申请资料,并以(2019)破申 60 号为案号进行了立案。
另,兴龙实业的股东赵宁、王瑛琰与中国蓝田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就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相关事项达成共识,股权结构拟发生变更;同
时,兴龙实业已于 2 月 13 日暂时终止此次股权转让事项。除此之外,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经公司自查,除《临 2019-016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
申请债务司法重整的公告》、《临 2019-018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
股股东通知股权结构拟变化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临
2019-024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暂时终止控制权转让事项的公告》外,
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
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9年2月2日披露公告:控股股东兴龙实业的股权结构拟发生变
更;于2月13日公告暂时终止此次股权转让事项。公司于2019年2月10日、2月12
日、2月17日分别收到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0232》、《工作函》、《问询函
0264》。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交易对手方针对《问询函0232》、《工作函》、
《问询函0264》回复的相关材料,无法回复。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股权结构变动所涉及兴龙实业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因为上市公司提
供担保被轮候冻结查封,相关解除查封事宜需与有关债权人协商,尚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股票
上市规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3、控股股东兴龙实业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的债务司法重整申
请已被立案,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
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正常经营。如不能
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
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

    4、2019年1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
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
公司立案调查。如果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监管部门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
行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不排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可能性。

    5、2019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业绩预亏公告,公司预计2018年度亏损9至11
亿元,主要原因包括债务金额较大产生的利息费用较多、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本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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