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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金钰: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05-09  

						债券简称:17金钰债                      债券代码:143040.SH




                湖北省鄂州市武昌大道298号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2019 年 4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钰”、“发行人”或

“公司”)提供的说明文件和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长

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编制,长江保荐

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

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

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

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1-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23 号文核准,东

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7.5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成功发行了本次债券(“17 金钰债”)。

发行规模 7.5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最终票面利率为 7.00%。

    截至目前,发行人尚未支付“17 金钰债”2018 年 3 月 18 日至

2019 年 3 月 17 日期间的利息,总金额为人民币 5,250 万元,本次债

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 2019 年 4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

轮候冻结的公告》,2019 年 4 月 29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结果的公告》,2019 年 4 月 30 日

发布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关事项

的问询函的公告》,2019 年 5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关于本次债

券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

    东方金钰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文件《股

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 司冻 0424-04 号)、《广东省深圳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粤 0391 执保 658 号之
                                                               -2-
五),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

业”)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根据通知,兴龙实业所持公司(股票代码:600086,股票简称:

东方金钰)股票 383,48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轮候冻结,上述冻

结起始日为 2019 年 4 月 24 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

日起计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孽息(指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

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

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经核实,截至该公告日,兴龙实业合计持有公

司 383,4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1%,本次轮候冻结的股份

为 383,48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兴龙实业合计冻

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为 383,48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

       2、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影响

       发行人称上述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

重大影响,但因控股股东兴龙实业所持本公司的全部股票被质押、冻

结和多次轮候冻结,如处置质押股票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交易有重大影

响,或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

份被司法划转结果

       1、股份被司法划转的执行结果
股东    扣划数量   占公司总              扣划   执行   扣划后持股   截至本公
                              扣划日期
名称    (股)     股本的比              方式   情况   数量(股)   告披露日

                                                                        -3-
                     例                                                  持股比例
兴龙                                     股权司     已完
       27,152,942   2.01%    2019/4/11                     383,480,000   28.41%
实业                                     法划转     成
   注:上表中比例系保留两位小数取整所得,存在尾差

       2、本次股份被司法划转执行后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2019 年 4 月 11 日,兴龙实业持有的公司 27,152,942 股股票已

通过股权司法划转方式被扣划至深圳中睿泰信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开立的证券账户,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本次司法划转

已经执行完毕,兴龙实业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3、本次股份被司法划转执行后对公司的影响

       发行人称,兴龙实业本次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三)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有关事项的问询函

       2019 年 4 月 29 日,东方金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

一部下发的《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关事项

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4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2019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称拟对翡翠成品、发放贷款和客户欠款计提减值 4.14 亿

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

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披露,鉴于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4-
称金钰珠宝)的翡翠成品出现减值迹象,经外部专家评估,公司管理

层拟对深圳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的 30.78 亿元翡翠成品按照

4%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 1.23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金钰珠宝翡翠成品的前 20 名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及控股股

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协议和利益安排、采购时间、

前期采购总额和期末余额;(2)金钰珠宝翡翠成品的减值迹象,外部

评估专家的具体评估过程;(3)截至目前,金钰珠宝翡翠成品的质押

和冻结状态,是否处于正常销售状态。

    二、公告披露,鉴于深圳市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钰小贷)发放的贷款出现逾期,经公司对贷款人还款能力的调查

以及外部专家对抵押品可回收金额的评估,公司对发放的 8.71 亿元

贷款余额按照 25%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 2.18 亿元。请公司

补充披露:(1)金钰小贷发放贷款的前 50 名客户名称、与公司及控

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协议和利益安排、贷款金

额、发放时间、具体抵质押物及账面价值;(2)公司对贷款人还款能

力的具体调查情况,外部专家对抵押品可回收金额的具体评估过程;

(3)对发放贷款按照 25%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依据,减值准备计提

是否充分;(4)说明是否存在通过发放贷款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转

移资金的情形。

    三、公告披露,瑞丽市姐告宏宁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姐告

宏宁”)部分客户因欠款时间较长,预计无法收回,拟全额计提坏账

准备,计提金额为 7334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姐告宏宁自成

                                                           -5-
立以来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包括经营模式、主营产品和上下游情况;

(2)姐告宏宁近 3 年的主要经营数据,包括资产总额、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期间费用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3)姐告宏宁近 3 年的主要供应商和客户情况,包括前 20 名

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类别、采购金额,以及前 20 名客户和销售产品类

别、销售金额,并说明上述供应商和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4)姐告

宏宁上述 7334 万元客户欠款的具体欠款客户名称,与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

排,欠款原因、欠款时间,相关客户与公司历年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审慎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9 年 5 月 8

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四)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定期报

告披露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2019 年 4 月 30 日,东方金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

一部下发的《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有关事项的监

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0568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根据相关要求,现将《监管工作函》全文公告如下: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 2018 年年度报告和 2019 年第

一季度报告,其中存在较多披露错误。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等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明确工作要求如下。

                                                              -6-
    一、年报披露,公司 2017 年发行的“17 金钰债”及公司的信用

评级被连续下调,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资产被司法冻结,给公司正

常经营带来较大影响。请公司核实并披露,截至目前,公司银行账户

及冻结情况,是否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 条规定的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年报声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

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公司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但会计师实际对公司年报出具了与持续经营能力有关的重

大不确定性段的保留意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同时,公司年报中未披露会计师审计意见段,且未对“非标准

意见审计报告”进行说明。公司年报披露的审计意见与会计师意见明

显不符,存在明显错误,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且存在重大遗漏。请公

司核实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和责任人,同时自查相关公告披露是否存

在其他错误并予以更正。

    三、上述事项反映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职责

履行方面不勤勉尽责等问题,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公司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秉持对上市公司和全体

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认真落实上述要求,如实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

其他重大事项,充分揭示公司重大风险,避免对投资者造成重大误导。

对于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勤勉尽责

                                                          -7-
等问题,我部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严肃追责。

    请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职责,并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 日披露本工作函,并于 2019 年 5 月 8

日之前披露对本工作函的回复。”

    长江保荐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

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

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长江保荐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关于本

次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

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

项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8-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金钰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的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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