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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金钰: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19-05-11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证券代码:600086       公告编号:临 2019-072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任。

    2019 年 5 月 10 日,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624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
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
者理解,请你公司结合行业情况,或公司经营情况等,从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财务信息披露、承诺履行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年报披露,公司 2018 年 4 个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7.14 亿元、5.18
亿元、2.28 亿元和 5.01 亿元,分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 亿
元、-1.05 亿元、-1.02 亿元和-16.47 亿元。期初和各季度末存货账面价值分
别为 96.54 亿元、94.04 亿元、97.43 亿元、96.39 亿元和 88.10 亿元。公司报
告期内后 3 个季度的收入、利润变动较大,但存货规模变动较小。请公司补充
披露:(1)报告期内各季度销售前 10 名客户名称、与公司和控股股东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销售商品类别(黄金、翡翠原
石、翡翠成品)、销售金额和款项结算情况;(2)报告期内各季度采购前 10
名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和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
利益安排、采购商品类别(黄金、翡翠原石、翡翠成品)、采购金额和款项结
算情况;(3)报告期内各季度各类存货(黄金、翡翠原石、翡翠成品)变动情
况,包括采购数量、采购金额、供应商名称及关联关系,销售数量、销售金额、
销售客户名称及关联关系,以及各季度期初和期末各类存货的数量和金额;(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翡翠原石存货数量、采购成本、账面价值及采购年份;(5)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处于受限状态的各类存货数量、采购成本、具体受限状态
及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年报披露,公司 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9.67 亿元,同比减少 68.08%,
收入变动的原因主要为账户冻结、经营环境限制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
上年同期前 10 大收入账户及收入金额,报告期内相关账户被冻结的时间及冻结
原因;(2)报告期内前 10 大收入账户及目前的状态、账户资金余额;(3)具
体说明账户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情况,以及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具体
应对措施及效果。
    3.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翡翠原石实现营业收入 5.56 亿元,同比下降
5.19%,毛利率 61.11%,同比减少 5.56 个百分点;翡翠成品实现营业收入 6.92
亿元,同比下降 49.19%,毛利率-72.04%,同比减少 98.22 个百分点;黄金金
条及饰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6.69 亿元,同比下降 76.97%,毛利率 0.80%,同
比减少 1.47 个百分点。公司前期公告,管理层拟对深圳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
公司的 30.78 亿元翡翠成品按照 4%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 1.23 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翡翠原石销售客户、各客户销售金额及毛利率;
(2)报告期内翡翠成品销售客户、各客户销售金额及毛利率;(3)报告期内
黄金金条及饰品销售客户、各客户销售金额及毛利率;(4)结合翡翠成品毛利
率为-72.04%的情况,说明该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
见。
    4.年报披露,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翡翠行业产业链的缔造者和整合者,定
位为围绕金融产业打造珠宝产业综合性平台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商。请公司补
充披露:(1)翡翠行业产业链的具体构成,公司从事的具体环节和经营模式,
并说明公司除转卖翡翠原石和成品外的收入来源和金额;(2)公司从事的金融
产业具体经营模式和营业收入金额,说明相关披露是否准确。
    二、承诺履行情况
    5.年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公司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存货中的翡翠原石未来发生实质性减值,将针对出现减值的翡翠原石按照
可变现净值低于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账面净值的差额给予现金补偿。请公司
补充披露:(1)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存货中的翡翠原石数量及账面净值;
(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翡翠原石存货的剩余数量及账面净值。
    6.年报披露,公司董事长赵宁承诺,凡 2017 年 6 月 7 日至 6 月 9 日期间,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员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东方金钰股票且连续持
有 12 个月以上的,若因增持东方金钰股票产生的亏损,由其本人予以全额补偿。
请公司补充披露:(1)员工实际买入并持有东方金钰股票的人数、买入均价、
买入金额、持有期限;(2)董事长赵宁对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
    三、财务信息披露及其他
    7.年报披露,年审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
要原因系公司债务违约导致的诉讼事项尚未最终裁决,会计师无法对财务费用、
预计负债等相关科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合理保证,同时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规被立案调查尚无最终结论。年审会计师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请年审会计
师结合无法对财务费用、预计负债等相关科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合理保证
的情况,说明“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重大且
具有广泛性,以及判断依据。
    8.年报披露,年审会计师对公司的存货实施了监盘程序,检查库存商品的
数量及状况,获取了公司珠宝玉石资产的估值报告,根据黄金交易所的收盘价
对黄金类存货的跌价准备进行了符合,并评估了同类产品的历史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请公司补充披露:(1)存货期末盘点的具体实施过程,说明公司库存
商品的数量和状况;(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被查封或冻结的种类、
数量和金额,并说明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如何考虑相关资产受限的影响。请年审
会计师发表意见并提供相关依据。
    9.年报披露,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发放贷款余额 8.71 亿元,全部已经逾
期,计提减值 914.7 万元,会计师经抽样测试取得的证据能够支持公司管理层
对贷款减值损失的估计和判断。请公司补充披露:(1)尚未清偿贷款的债务人、
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贷款
发放金额、回款情况、抵质押物及其可回收金额;(3)结合上述减值计提情况,
说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和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并提供相关依
据。
    10.年报披露,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 6.20 亿元,同比增长 96.95%,
计提坏账准备 1.47 亿元。其中,对自然人普日腊应收账款 6,900 万元,对自然
人张国梅应收账款 820 万元,均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
合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说明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2)上
述个人客户具体业务往来情况,无法回款的具体原因,公司已采取的追偿措施。
    11.年报披露,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3,026 万元,同比增加 15.19%,
主要系往来款增加所致。但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均披露,往来款项期初余额
9,211 万元,期末余额 541 万元。同时,押金及保证金期末余额 2,974 万元,
期初余额 1,896 万元。此外,公司 2018 年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 1.12 亿元,与
2017 年期初余额相同,与 2017 年期末余额 3,158 万元不同,审计报告同样如
此。请公司补充披露:(1)其他应收款增加的具体原因,年报信息披露是否存
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2)押金及保证金增加并计提坏账的具体原因,是否涉
及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3)本年度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与上年度期初余额
相同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自查是否存在其他类似情形,如是,请予以更正;(4)
年审会计师对其他应收款项目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和取得的审计证据,说明是
否勤勉尽责。
    12.年报披露,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 11.25 亿元,同比减少 34.08%,主
要系归还金融机构借款所致;应付利息期末余额 5.11 亿元,同比增加 429.50%,
主要系资金紧张未支付利息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3.39 亿元,同比
增加 125.23%,主要系长期借款转入所致。此外,公司长期借款期末余额 6.7
亿元,应付债券期末余额 7.45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偿还金
融机构借款的情况,包括金融机构名称、借款日期、到期日、偿还日期;(2)
截止目前,公司各项有息负债的债权人、负债余额、到期日、借款利率、抵质
押物及账面金额、是否涉及诉讼。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3.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确认预计负债 9.03 亿元,主要系公司于 2019
年 3 月收到裁决书,裁决公司向深圳中睿泰信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中睿泰信)连带支付差额补足款人民币 8.91 亿元及相应违约金等合
计 9.03 亿元。但公司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披露,公司预计相关裁定产生约 6 亿多
元的营业外支出。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向中睿泰信出售的存量债权情况,
包括债权金额、到期时间、债务人及与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回款明细,
公司采取的债权追偿措施;(2)确认的预计负债与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金额不符
的原因,全额确认预计负债的依据和合理性,是否存在债权不实的情形。请年
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4.年报披露,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6,720 万元,其中前 5 名预付对象合
计金额 6,032 万元,预付时间主要为 2017 年,未结算原因为合同未结算。请公
司补充披露:(1)预付款项前 5 名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和其他应
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2)预付款项前 5 名的具体交易内容,合同未结算
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3)工商信息显示,预付款项前
5 名中部分公司已注销,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请年审会
计师发表意见并提供相关依据。
    15.年报披露,公司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也认定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但年报披露不适用关于报
告期内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请公司:(1)核实上述披露是否有
误,并就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情况进行说明;(2)内部控制缺陷包括的具体内容
是否完整,前期财务数据是否需要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6.年报披露,公司不适用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
影响。请公司按照《格式准则第 2 号》第六十七条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披露各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以及对公司经营情况
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17.年报披露,公司在建工程东方金钰大厦期初余额 3,026 万元,期末余额
3,026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在建工程计划总投资金额、后续投入
计划、预计完工时间;(2)报告期内上述在建工程是否已经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以及长期未转固定资产的原因、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请会
计师发表意见。
    18.年报披露,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其他项目 2.09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
露,上述其他项目的具体内容、计提依据和合理性。
    19.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费用为 3,156 万元,同比减少 7.97%,
销售费用为 7.25 亿元,同比增加 6.79%。上述数据与财务报表数据不一致,请
公司自查核实并就年度报告中的同类错误予以更正。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
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
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1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之前,
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问询函》的要求逐项落实,并尽快就上述
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