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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金钰: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05-14  

						债券简称:17金钰债                      债券代码:143040.SH




                湖北省鄂州市武昌大道298号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2019 年 5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钰”、“发行人”或

“公司”)提供的说明文件和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长

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编制,长江保荐

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

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

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

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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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23 号文核准,东

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7.5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成功发行了本次债券(“17 金钰债”)。

发行规模 7.5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最终票面利率为 7.00%。

    截至目前,发行人尚未支付“17 金钰债”2018 年 3 月 18 日至

2019 年 3 月 17 日期间的利息,总金额为人民币 5,250 万元,本次债

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 2019 年 5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

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关于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

    东 方 金 钰 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

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详见临时公告 2019-044),

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

卖的进展公告》(详见临时公告 2019-046)。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法院”)已就其立案执行的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

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赵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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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瑛琰、赵兴龙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 10 时至

2019 年 4 月 16 日 10 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兴龙

实业所持有的本公司 104,630,000 股股票。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

络平台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拍卖已流拍。

    公司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经查询获悉,法院将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 10 时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法

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10/03,

户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拍卖

公告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公司(证券代码 600086)104,630,000 股股

票。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评估价:0 元,起拍价:49050.5440 万

元;保证金:4905.0544 万元;增价幅度:200 万元。

    提示:网络司法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

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股票过户(交接)

及限购的相关政策,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

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

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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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

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

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院已委托创维智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理本标的

的咨询、展示看样等社会辅助事务。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 2019 年 4 月 28 日起至 2019 年 5 月 15 日 12 时止接受咨询,本标

的物咨询电话:张女士:13811182595。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

后 5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 5 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

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

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

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与竞拍五个工作日前与

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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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

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

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

户,拍卖余款在 2019 年 5 月 28 日 15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行号 102100005930)

    开户名:(2019)京 03 执恢 20 号

    账号:0200059338041348409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

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目前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兴龙实业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

拍卖后,将陆续涉及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

程序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暂不会因本次司法拍卖而发生

变化。控股股东兴龙实业所持本公司的全部股票被质押、冻结和多次

轮候冻结,如本次司法拍卖顺利举行可能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

化。公司及控股股东兴龙实业正在积极应对股份被司法拍卖的风险,

将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积极协商争取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长江保荐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

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

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长江保荐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关于本

次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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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

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

项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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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金钰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的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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