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10-23
债券简称:17金钰债 债券代码:143040.SH
湖北省鄂州市武昌大道298号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2019 年 10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钰”、
“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说明文件和相关资料等,由本次
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
荐”)编制,长江保荐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
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
容据以作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
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任何责
任。
-1-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23 号文核准,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不超过 7.5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成功发行了本次债券(“17 金钰
债”)。发行规模 7.5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最终票面利率为
7.00%。
截至目前,发行人尚未支付“17 金钰债”2018 年 3 月 17 日
至 2019 年 3 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总金额为人民币 5,250 万元,
本次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公告了《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披露了发行人股东天权 50 号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一 司法划转取得:
天权 50 号 75,000,000 5.56%
大股东 75,00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2-
减持价格 当前持股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元/ 数量
(万股) 例 (元) 况 例
股) (万股)
2019/7/2 3.28
集中竞价 未完成:
天权 50 号 1349 1.00% ~ - 50,753,653.01 6151 4.56%
交易 2,701 万股
2019/9/30 4.13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已达
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否。”
长江保荐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
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
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
长江保荐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关
于本次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
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
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