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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金钰: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11-14  

						债券简称:17金钰债                      债券代码:143040.SH




                湖北省鄂州市武昌大道298号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2019 年 11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钰”、

“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说明文件和相关资料等,由本次

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

荐”)编制,长江保荐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

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

容据以作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

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任何责

任。




                                                       -1-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23 号文核准,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不超过 7.5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成功发行了本次债券(“17 金钰

债”)。发行规模 7.5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最终票面利率为

7.00%。

    截至目前,发行人尚未支付“17 金钰债”2018 年 3 月 17 日

至 2019 年 3 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总金额为人民币 5,250 万元,

本次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告了《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披露发行人股东兴龙实业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收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西南证券互利通 8 号定向资

管计划的委托人,以下简称“西南证券”)送达的《关于东方金钰股

票司法协助执行的告知函》(编号:20191024)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下发的(2019)渝执 11 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

书》要求西南证券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将兴龙实业持有的公司股票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按市场价卖出,卖出数量不超过总股本

的 3%,卖出款项依法划转至本案执行案款专户。上述司法变卖应遵守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西南证券
                                                            -2-
将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配合法院予以执行,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将兴龙实业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卖出不超过 1350 万股(即不超过总

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按市场价卖出不超过 2700 万股(即

不超过总股本的 2%),合计卖出不超过 4050 万股(即不超过总股本

的 3%),并将变卖所得价款划付至法院执行案款专户。若减持计划期

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前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
兴龙实业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192,650,000       14.27%
                                                                       192,650,000 股
瑞丽金泽投
                                                                      非公开发行取得:
资管理有限     5%以上第一大股东       293,154,984       21.72%
                                                                        293,154,984 股
  公司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成原因
第一组               兴龙实业                 192,650,000          14.27%
                                                                              协议安排
             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3,154,984          21.72%
                       合计                   485,804,984          35.99%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元/股)      露日期
                                           2019/3/7~201
兴龙实业       231,482,942        17.15%                     3.36-7.19        2019/3/16
                                              9/9/17


                                                                                        -3-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
股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
                              减持方式                          股份来
名称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原因
                                                                  源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不超过:                                2019/11/2
兴龙            不超过: 过:13,500,000 股大             按市场价 其他方 执行法
     40,500,000                              2~2020/2/1
实业              3%     宗交易减持,不超                    格   式取得 院裁定
          股                                      9
                         过:27,00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西南证券将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配合法院予以执行,自

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将兴龙实

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卖出不超过 1350 万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按市场价卖出不超过

2700 万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2%),合计卖出不超过 4050 万股(即

不超过总股本的 3%),并将变卖所得价款划付至法院执行案款专户。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西南证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4-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

险:否。”

    长江保荐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
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
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
    长江保荐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关
于本次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
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
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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