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发来的《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问询函》已收悉,作为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针对近期 贵公司股票交易出现股价异常情况,本人在此作出如下说明: 1、除贵公司已在《临 2019-016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 权人申请债务司法重整的公告》、《临 2019-087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债务司法重整进展的公告》、《2019-103 东方金 钰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合并破产重整的公告》中所披 露内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 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等重大 事项。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 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予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