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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20-09-08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ST金钰      公告编号:临2020-057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持
                  有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92,55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4.26%,兴龙实业累计被冻结的股份为192,55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兴龙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累计被冻结股份
                  485,704,984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00%。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9月7日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907-01
       号,以下简称“《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兴龙实业所持有本公司的股
       份被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冻结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份
股东   为控                                                冻结     冻结     冻结    冻结
                 冻结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
名称   股股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人   原因
                                  比例     比例    为限
        东
                                                   售股
                                                                      冻结期    广州农   金融
                                                                      限为三    村商业   借款
                                                                      年,自    银行股   纠纷
兴龙
       是       192,550,000     100%     14.26%     否    2020 年 9   转为正    份有限
实业
                                                           月7日      式冻结      公司
                                                                      之日起
                                                                        计算

合计            192,550,000     100%     14.26%



            根据《通知》,兴龙实业所持公司(股票代码:600086,股票简称:*ST金
       钰)股票192,5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
       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孽息(指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
       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二、股东股份被法院轮候冻结的原因
            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2020)粤01
       执保25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原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公司、
       兴龙实业等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案涉借款本金2亿元,广州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
       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广州中院依法申请冻结兴龙实业所持公司股份192,550,000
       股。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累 计 被 冻 结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兴龙实业       192,550,000      14.26%     192,550,000     100%     14.26%
       瑞丽金泽投
       资管理有限     293,154,984      21.72%     293,154,984     100%         21.72%
         公司

            合计      485,704,984      35.98%     485,704,984     100%         35.98%
       四、控股股东债务情况、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存在债务违约情况,已到期未兑付的有息负债规
模约为24亿元。因债务违约部分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相关债务。兴
龙实业因债务纠纷涉及的重大诉讼共计10起,累计诉讼本金金额约24亿元。
    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性,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3、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暂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但因控股股东兴龙实业所持本公司的全部股票被质押、冻结和多次轮候冻结,
如质押股票被处置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交易有重大影响,或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
发生变更,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
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