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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密股份:重大仲裁事项公告 2003-07-30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到西安仲裁委员会于2003年7月23日签发的(2003)西仲字第267号《仲裁受理通知书》,西安仲裁委员会已立案受理本公司诉沈阳瑞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二十一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反担保抵押协议纠纷的仲裁申请。本公司于1999年11月26日为西安二十一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向建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贷款1400万元人民币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该笔贷款已于2002年11月25日到期。本公司已就该笔贷款担保采取了反担保措施,2001年8月9日本公司与沈阳瑞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二十一世纪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反担保抵押协议》,以沈阳瑞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房产(评估价值1624万元)为反担保抵押物,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贷款于2002年11月25日到期后,西安二十一世纪置业有限公司逾期未还(已公告于2002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贷款银行也多次要求我公司解决,经与贷款银行协商,本公司已代该公司偿还贷款99.4万元。
  本公司曾多次督促西安二十一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尽快归还1400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未果,根据《反担保抵押协议》,西安二十一世纪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本公司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房产。因沈阳瑞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二十一世纪置业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反担保抵押协议》,故本公司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反担保抵押协议》合法、有效;裁决由本公司依法处分抵押房产;处分抵押房产过程的一切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本公司将采取各种措施,全力追偿上述代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本公司将根据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