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冻结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 股权冻结通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陕西 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7515万股国有法人股予以冻结,已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了冻结手续。冻结期限从二00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起至二00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止。 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7665.3万股,占公司股 份总额29.34%,本次冻结股份7515万股,占所持股份的98.04%。 特此公告。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