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精 密:重大诉讼事项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05-05-17  

						    近日,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
状》,原告武汉市商业银行大东门支行,被告湖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
华股份)、公司。天华股份向武汉市商业银行大东门支行借款1000万元,期限一
年,自2004年1月21日至2005年1月21日止,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公司为该笔贷
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贷款到期后,天华股份未能偿还贷款本息,原告向武
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天华股份立即向原告偿
还贷款本金1000万元及截止2005年3月20日的欠息716820.00元,以及自2005年3
月21日起至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按人民银行规定应计付的利息。2、判令被告公
司对上述贷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此外,原告武汉市商业银行大东门支行向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
请,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以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公司在银行帐户上
的存款1100万元或查封其财产(价值1100万元)。目前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股票近日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5%),公司20
04年度亏损,2005年一季度亏损,2005年上半年仍将亏损,自2005年1月公司主
要业务停产,目前尚未恢复生产。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