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 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冻结通知,关于广州恒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 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一案,广州恒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起申请,广东省高级 人民法院裁定对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7515万股国有法人股继 续冻结,已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05年11月29日 至2006年5月28日止。 截止公告日,广州恒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尚欠公司款项18677万元。西安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有关《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因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在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 效后即应返还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665.3万股给原告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并轮候冻结了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7665.3万股 ,目前陕西省国资委正在办理股权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