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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精 密:重大诉讼事项公告2006-03-01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被告广州恒烨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恒烨)2003年7月与原告建行广州越秀支行签定两份《银行承兑
协议》,约定承兑银行分别为广州恒烨开具的两份金额均为1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进行承
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广州恒烨未能将应付票款足额交存承兑银行,承兑银行对前
述两张汇票共垫付1395万元。原告诉讼请求:广州恒烨归还所欠承兑汇票垫款本金1395万元
及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公司对上述还款承担连带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等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目前法院尚未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