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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密股份:200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02-06-06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一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税前每10股现金红利0.5元 
  ●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11日 
  ●除息日:2002年6月1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6月18日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本公司于2002年4月18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2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现将利润分配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39,555,625.1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3,955,562.52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计 1,977,781.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2,890,244.3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6,512,525.71元。 
  以公司2001年末股份总数261,196,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现13,059,810.00元,剩余利润123,452,715.71元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11日 
  除息日:2002年6月12日 
  红利发放日:2002年6月18日 
  三、派发红利的对象 
  截止2002年6月1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流通股个人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0.4元;持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0.5元。 
  2、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国有法人股、法人股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29-4624540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其公告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