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嘉股份: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0-11-23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二0 一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二0 一0 年十一月成都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二0 一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大会主持人:董事长宋浩)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一、董事会秘书徐德智先生宣读会议规则;
二、董事长宋浩先生宣读
1、《四川禾嘉种业有限公司向四川禾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
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会股东对此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2、《股权委托经营管理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会股东对此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三、解答股东提问;
四、休会30分钟;(由股东代表、监事、见证律师共同监票、计票)
五、监事长宣布表决结果;
六、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会议结束。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0 年十一月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二0 一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为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
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2、会议出席对象
(1)凡是在2010 年11 月23 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可参加会
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经公司董事会允许参会的有关人士。
二、会议表决方式
1、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按照公司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中规定的方式
和时间办理登记手续,未进行会议登记的股东可列席股东大会但没有发言权、
质询权、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
份的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关联股东除外)。2、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
决。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表决票上写明姓名和实际持有(或代
表)的股份数量。
3、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该项议案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
栏中任选一项,以划“√”表示,多划或不划视为弃权。未填、错填、字迹
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
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三、表决统计及表决结果的确认
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监票小组由股东代表、监事和律师组成。总监票人1 名,
由公司监事担任;监票人和律师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
求重新点票。
2、由监事长宣布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四、其他事项
公司聘请四川全兴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刘力华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出具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 一0 年十一月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
四川禾嘉种业有限公司向四川禾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二)
股权委托经营管理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0 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