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嘉股份: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2-03-25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四川禾嘉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在2011
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并对
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201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1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1 年我们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六次会议,对公司送发的
会议材料进行认真的审阅,认真审议公司提交的各项董事会议案。我
们认为 2011 年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对 2011 年公司的定
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没有异议。
二、2011 年度对公司相关会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我们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真实地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1、2011年3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对公
司201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2011年5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对公司收购股权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1年度审议的以上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保证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严
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
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没有受到公
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也没有
发现公司有侵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年报的编制和披露
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
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公司工作规程》的要求,在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年度注
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沟通,听取年审会
计师的审计计划,并在审计工作过程中持续沟通,督促其在计划时限
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
计师就初步审计意见进行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
况。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整体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希望公
司在董事会领导之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
公司的盈利能力,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签字: 向显湖 吕先锫 姜玉梅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