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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嘉股份: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2-03-25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四川禾嘉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在2011

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并对

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201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1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1 年我们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六次会议,对公司送发的

会议材料进行认真的审阅,认真审议公司提交的各项董事会议案。我

们认为 2011 年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对 2011 年公司的定

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没有异议。

    二、2011 年度对公司相关会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我们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真实地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1、2011年3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对公
司201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2011年5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对公司收购股权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1年度审议的以上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保证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严

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

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没有受到公

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也没有

发现公司有侵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年报的编制和披露

    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

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公司工作规程》的要求,在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年度注
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沟通,听取年审会

计师的审计计划,并在审计工作过程中持续沟通,督促其在计划时限

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

计师就初步审计意见进行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

况。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整体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希望公

司在董事会领导之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

公司的盈利能力,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签字: 向显湖 吕先锫 姜玉梅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