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禾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4-04-16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规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1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设立情况

    2013年1至6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向显湖、

林楠、董事宋浩组成,向显湖任主任委员。2013年6月公司董事会举

行了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洋、林楠、

董事冷天辉组成,李洋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

工作的要求,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公司审

计委员会对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进行了督导,并对相关内容

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

表,认为公司财务决算工作组织分工明确、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

真实可信,公司的财务决算报告能全面、客观、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资产质量。
    (二)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时间安排、审

计范围和审计计划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并确定了公司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安排。

    (三)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审计过程中与其保持持续沟通,督促

会计师在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按照约定时限提交审计报告,保

证了公司年审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与及时完成。

    (四)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

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再次进行了沟通,认为

公司201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所获取的审计证据是

充分、适当的;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编制的财务年度报表,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提出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关于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对会计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

相关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

201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进

行了必要的沟通。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持续的沟通,并先后四次督促年审会计师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同时,按

计划时限提交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安排井然有序,制订

了周密的审计计划,人员组织合理。通过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

露的审计证据,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

合理性,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

原则的评价

    会计师事务所所有职员在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

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和本

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

关系;审计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审计工作中

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

性的要求。

    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

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

业谨慎性。

    (三)审计范围及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1.审计工作计划评价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通过一系列业务培训活动,根据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的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任务

和降低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2.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审计人员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

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做出的。

    四、对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履职情况的总结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

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下接审计委员会签署页)
(本页为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履职报告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李   洋(签署):




        冷天辉(签署):




        林   楠(签署):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