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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18-12-29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
   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审
慎、客观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为支持公司的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滇中产业发
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中集团”)拟向公司提供 1.3 亿元的借款,
借款利率为 8.5%/年,借款期限 6 个月(具体以借款协议为准),上述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二)本次滇中集团拟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李 洋    梁志宏     赵起高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