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3-22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作为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关
联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为公司子
公司云南滇中供应链有限公司、贵州易见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总额不超过
1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
支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担保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 对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 173,700.00 万元,其中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供应链”)提供
担保 39,200.00 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易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贵州易见供应链”)提供担保 5,000.00 万元;为公司拓展“易见区块”相关
业务线上客户昆明云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500.00 万元;为长江易见-滇
中保理 1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履行差额补足义务 129,000.00 万元。以上数据尚未
经审计,最终以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为准。截至 2019 年 3 月 21 日,公司对外
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73,7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3.88%,
未发生超过股东大会批准额度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
2、独立意见
经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审议程序
合法、有效、完善,报告期末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风险,完善对外担保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
外担保的议案》,本次预计 2019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
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支持子公司发展。担保的对象均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担保手续,对外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李 洋 梁志宏 赵起高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