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见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09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4 月 8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 688 号九天大厦公
司 10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46,597,85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0.1197%
总数的比例(%)(不含已放弃行使表决权部分的股份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任子翔先生
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其中董事苏丽军先生、独立董事梁志宏
先生通过电讯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徐蓬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等高
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供应链保理
应收款资产证券化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46,524,352 99.9866 73,500 0.0134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
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16,491,349 99.9661 73,500 0.0339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46,524,352 99.9866 73,500 0.0134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46,524,352 99.9866 73,500 0.0134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46,524,352 99.9866 73,500 0.0134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序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号 (%) (%) (%)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
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
1 司开展供应链保理应 2,016,735 96.4836 73,500 3.5164 0 0.0000
收款资产证券化方案
的议案
关于公司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 2,016,735 96.4836 73,500 3.5164 0 0.0000
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提
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
3 2,016,735 96.4836 73,500 3.5164 0 0.0000
外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
4 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 2,016,735 96.4836 73,500 3.5164 0 0.0000
任保险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
址、增加公司经营范
5 2,016,735 96.4836 73,500 3.5164 0 0.0000
围暨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 为关联担保,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议案 5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云、陈伟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