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8-24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
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作为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为公司子公
司云南滇中供应链有限公司合计总额不超过 1.45 亿元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关
联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担保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
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李 洋 梁志宏 赵起高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