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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见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港通)2019-11-01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易见股份

股票代码:600093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上海港通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H129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H129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9 年 10 月 3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业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以及《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见股
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易见股份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海港通、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上海港通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九天控股                    指 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易见股份、上市公司          指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九天控股于2019年10月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港通转让上市公司5,612.24万股股份的行为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15号》                指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港通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12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港通(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MA1FPFQU0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9年08月26日至2040年08月25日

       合伙人:港通(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泰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山
东齐交二期基础设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129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
 1      卢建杰      男    伙人委派代   中国      深圳              无
                          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股权受让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未来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处置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未来发生股份处置及相关
权益变动等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9年10月27日,九天控股与上海港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
的易见股份5.00%股份转让给上海港通。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0万股,占上市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为5,612.24万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

    1、协议主体:

    转让方:九天控股

    受让方:上海港通

    2、协议签订时间:2019 年 10 月 27 日

    3、标的股份

    标的股份指九天控股向上海港通转让的易见股份 5,612.24 万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 5.00%。

    4、转让价格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以协议签订日前一交易日易见股份股票收盘价的 90%,
即 11.52 元/股,转让价款共计 64,652.98 万元。

    5、付款安排

    (1)第一期:协议生效后,在九天控股解除标的股份存在的司法冻结后 3
个工作日内,上海港通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九天控股支付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14,000.00 万元。
    (2)第二期:易见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标的股份 1,300.00 万股的过户变更登记至上海港通名下后 3 个工作日内,上海港
通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九天控股支付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3)第三期:易见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标的股份 2,600.00 万股的过户变更登记至上海港通名下后 3 个工作日内,上海港
通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九天控股支付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24,000.00 万元。

    (4)第四期:易见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标的股份 1,712.24 万股的过户变更登记至上海港通名下后 3 个工作日内,上海港
通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九天控股支付剩余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6,652.98 万元。

    6、协议的生效

    协议经九天控股与上海港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
代表(若由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的,授权代表的授权书作为协议附件)签署并加
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如
下:

                                                               单位:万股
上市公司名称       股份数量       交易内容      受限性质      受限数量
  易见股份             5,612.24    受让      质押、司法冻结       5,612.2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交易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
的证券交易买卖易见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
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海港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海港通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关于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交所及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港通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以下无正文,为《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港通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
               司                            在地

股票简称       易见股份                      股票代码      600093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港通一期投资合伙企业      信息披露义
                                                           号 H 区(东座)6 楼 H129
人名称         (有限合伙)                  务人注册地
                                                           室

               增加       减少 □不变,但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动人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
权益变动方式
               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可多选)
               □
               其他 □放弃表决权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0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5,612.24 万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5.00%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不适用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
准
(以下无正文,为《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港通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