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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见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20-03-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〇年三月




                   1
                               重要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财务顾问按照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
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以供投资者和有关各方参考。

    为使相关各方恰当地理解和使用本核查意见,本财务顾问特做出以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所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做出声明,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及
口头证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
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2、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并
保证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内容不存在实质
性差异。

    3、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各方
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
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财务顾问与本次权益变动各方当事人均不存在利害关系,就本次《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发表的核查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5、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以及有关此次权益变动各方发布的相关公告。

    6、在担任财务顾问期间,本财务顾问执行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内部防火墙

                                    2
制度。




         2
                                                       目录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 6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 6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核查 ................................. 12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的核查 ................................................. 13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本次权益变动决策程序的核查 ..................................... 14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 14

七、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来源的核查 ................................................................. 17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后续计划的核查 ........................................... 18

九、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独立性、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核查 . 19

十、对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 ................................................. 20

十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的核查 ................................. 21

十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辅导与督促情况的说明 ............................................. 22

十三、财务顾问承诺 ................................................................................................. 22

十四、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 23
                                      释义

    本核查意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云南工投、信息披露义务
                         指   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人
工投君阳、一致行动人     指   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滇中集团                 指   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天控股                 指   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易见股份、上市公司       指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图南投资                 指   云南图南投资有限公司
惠众投资                 指   云南惠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投维骐                 指   云南工投维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工投维丰                 指   云南工投维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投资本                 指   云南工投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盛鼎投资                 指   云南盛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云南工投受让滇中集团所持易见股份 89,795,800 股股份,占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总股本的 8.0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
本核查意见               指
                              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云南省国资委             指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滇中新区管委会           指   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15 号准则》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16 号准则》            指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本财务顾问、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绪言

    本次权益变动前,云南工投持有易见股份 15,000,100 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
股本的 1.34%;工投君阳未持有易见股份股票。

    2020 年 2 月 11 日,九天控股与工投君阳签署了《关于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易见股份 202,040,550
股(占易见股份总股本比例为 18.00%)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转让给工投君阳,上
述股份拟于近期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及九天控股与工投君阳相关股份转让事项完成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云南工投将直接持有易见股份 104,795,900 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
9.34%;工投君阳和云南工投合计持有易见股份 306,836,450 股股份,占易见股份
总股本的比例为 27.34%,易见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将由滇中新区管委会变更为云
南省国资委。

    根据《收购办法》、《15 号准则》以及《16 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云南工投及工投君阳须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等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中信建投接受云南工投及工投君阳委托,就其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有关内
容出具核查意见。

    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精神,对本次协议转让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对出具的权益变
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以供投资者和有关各方参考。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本财务顾问基于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
程序,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交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涉及
的内容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审阅及必要核查。

     本财务顾问在履行上述程序后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
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符合《证券法》、《收购办法》、《15 号准则》、
《16 号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上市公司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的要求。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的核查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体资格的核查

    1、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德刚

注册资本           640,000.00万元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顺通
注册地址
                   大道50号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06736373483

成立时间           2008年5月12日

经营期限           长期

控股股东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顺通
通讯地址
                   大道50号

联系电话           0871-63611063

                   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各类产业和行业的投融资业务、资产经营、
                   企业购并、股权交易、国有资产的委托理财和国有资产的委托处置;
经营范围
                   国内及国际贸易;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经营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一致行动人

公司名称             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涛

注册资本             4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             云南省滇中新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云水路1号A1栋616-3号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0MA6MUX8L46

成立时间             2017年11月27日

经营期限             长期

控股股东             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706

联系电话             0871-63570304

                     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依法设立并持
续经营的法人,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
终止或解散的情形。

    同时,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声明并经核查,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负有到期未清偿的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数额较大的
债务的情形;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无严
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也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
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上收购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控制关系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图如
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云南省国资委持有云南工投 41.11%股权,为云南
工投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工投君阳为云南工投的控股子公司。

       经核查企业工商资料,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已充分披露了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股权控制
关系。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对外投资情况的核查

       (一)云南工投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 2019 年末,云南工投纳入合并报表的二级子公司共 25 家,具体情况如
下:

                                                       注册资本(万   持股比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元)       例(%)
 1        云南工投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药品生产及销售     13,192.68    100.00
         云南瑞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2                                    色素生产及销售     36,947.37     58.84
                     司
 3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生产及销售     13,112.00     60.00
         云南省工业大麻产业投资有限     工业大麻产业投资、开
 4                                                               50,000.00    100.00
                   公司                         发
                                        项目投资;中药材、中
         云南工投中药材中药饮片产业
 5                                      药饮片、保健食品的销     50,000.00    100.00
               发展有限公司
                                                  售
 6           云南无线电有限公司         军工、机电生产及销售      5,352.00     81.30
                                        计算机技术咨询及服
 7        中唐国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9,161.24     60.55
                                                务
                                        信息产品、集成及软件
 8        南天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3,434.13    100.00
                                                开发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     信息产品、集成及软件
 9                                                               32,058.79     36.16
                   限公司                       开发
 10           云南电子器材公司               物资批发              30.00      100.00
         云南同图园区产业投资有限公
 11                                        园区开发建设          80,000.00    100.00
                     司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
 12                                        园区开发建设          10,000.00     51.00
                 有限公司
 13       云南工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             1,400.00    100.00
 14       云南省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融资担保            20,000.00     90.59
 15        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产权交易服务           3,000.00     57.67
         云南惠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16                                          金融投资             3,000.00    100.00
                   限公司
         云南工投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
 17                                          金融投资           218,660.00    10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18       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           金融投资           400,000.00     50.00
         云南工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9                                          金融投资            20,100.00    100.00
                     伙)
         云南工投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
 20                                          金融投资           145,100.00    100.00
                   限合伙)
         云南工投基础产业有限责任公     矿产生产、矿业基础建
 21                                                              30,000.00    100.00
                     司                         设
         云南曲靖工投矿业投资发展有     矿产生产、矿业基础建
 22                                                              20,000.00     92.50
                   限公司                       设
 23      云南省医药工业销售有限公司          药品销售            23,500.00     51.06
 24       云南工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1,400.00    100.00
 25       云南国资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粮油贸易             1,000.00    100.00

       (二)工投君阳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 2019 年末,工投君阳纳入合并报表的二级子公司共 1 家,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万   持股比
                                                                       元)         例(%)
 1         云南君宜智能物流有限公司       智能物流及国内贸易       150,000.00          80.00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在《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披露了其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营业务及近三年财

务状况的核查

     1、信息披露义务人

     经查阅企业工商资料,云南工投成立于 2008 年 5 月 12 日,经营范围为法律、
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各类产业和行业的投融资业务、资产经营、企业购并、股权交
易、国有资产的委托理财和国有资产的委托处置;国内及国际贸易;经云南省人
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最近三年,云南工投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资产总额                        3,618,632.71          3,556,363.40              3,318,231.08

所有者权益                      1,398,168.63          1,317,850.37              1,215,042.71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61.36%              62.94%                    63.38%

           项目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营业收入                        1,131,692.46           632,441.21                650,246.49

净利润                                1,087.84                131.52              23,880.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8%                 0.01%                    1.88%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一致行动人

     经查阅企业工商资料,工投君阳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经营范围为项
目投资及对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投君阳成立以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总额                                      499,548.83                180,497.02

所有者权益                                    331,278.44                180,251.00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33.68%                     0.14%

             项目                    2018年                    2017年

营业收入                                      466,613.97                     11.10

净利润                                         21,127.45                   251.00

净资产收益率                                      6.38%                     0.14%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审计。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诚信状况的核查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情况以及持有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情况的核查

    1、信息披露义务人

    (1)云南工投直接持有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948)35.38%的股份并通过南天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全
资子公司)间接持有其 0.78%的股份。

    (2)云南工投直接持有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42)
6.99%的股份。

    2、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工投君阳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一)云南工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云南工投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      孙德刚    男      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   昆明           无
 2      王冲      男      专职外部董事        中国   昆明           无
                          党委副书记、董
 3      和春育    男                          中国   昆明           无
                          事、工会主席
                          党委委员、董事、
 4      阚友钢    男                       中国      昆明           无
                          副董事长
 5      纳鹏杰    男      外部董事            中国   昆明           无
 6      林静      女      董事、财务总监      中国   昆明           无
 7      伍显清    女      专职外部董事        中国   昆明           无
 8      李莲      女      专职外部董事        中国   昆明           无
 9      杨复兴    男      副总裁              中国   昆明           无
                          纪委书记、党委委
 10     周智敏    男                          中国   昆明           无
                          员
 11     秦正麟    男      党委委员、副总裁    中国   昆明           无
 12     李江华    男      副总裁              中国   昆明           无
 13     樊   宏   男      副总裁              中国   昆明           无
 14     范宏平    女      职工监事            中国   昆明           无
 15     韩晓燕    女      职工监事            中国   昆明           无
注:董事李莲和董事伍显清的工商备案手续还未办理。

       (二)工投君阳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工投君阳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      张涛      男      董事长           中国      昆明          无
 2      冷天晴    男      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昆明          无
 3      张泽顺    男      董事             中国      昆明          无
 4      关正志    男      监事             中国      昆明          无
 5      樊平      男      监事             中国      昆明          无
 6      唐妮娜    女      监事             中国      昆明          无
 7      马欢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昆明          无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8      刘剑    女     财务总监     中国    昆明         无

       经核查,云南工投副总裁樊宏、工投君阳董事长张涛、工投君阳董事张泽顺
曾于 2018 年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云南工投副总裁樊宏在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期间,因沈
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情况,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2
月 5 日作出〔2018〕9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
有限公司、王兴、常宝强等 23 名责任人员)》,对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
司及 23 名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樊宏给予警告并处以 5 万元罚款。樊
宏已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上述罚款。

       工投君阳董事长张涛在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期间,因沈
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情况,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2
月 5 日作出〔2018〕9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
有限公司、王兴、常宝强等 23 名责任人员)》,对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
司及 23 名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张涛给予警告并处以 5 万元罚款。张
涛已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上述罚款。

       工投君阳董事张泽顺在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务总监
和董事期间,因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情况,中国证
监会于 2018 年 2 月 5 日作出〔2018〕9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沈机
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王兴、常宝强等 23 名责任人员)》,对沈机集团昆
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及 23 名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张泽顺给予警告并
处以 7 万元罚款。张泽顺已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上述罚款。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的核查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易见股份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其良
好投资价值的预期,以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受让滇中集团持有的易见股份
89,795,800 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 8.00%,并将积极支持易见股份长期、
稳定、高质量发展。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本次权益变动决策程序的核查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履行了必要授权和批准程序的核查

    2020 年 2 月 13 日,云南工投第一届董事会第 11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收购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股份的议案》,云南工投拟作为意向受让
方,参与滇中集团协议转让易见股份 8.00%股份的公开征集。

    2020 年 3 月 6 日,云南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收购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26%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云南工投参与滇中集团协议转让易见股
份 8.00%股份的公开征集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了必要授权和批准程序。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
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的核查

    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前,云南工投持有易见股份 15,000,100 股股份,占易
见股份总股本的 1.34%;工投君阳未持有易见股份股票。

    2020 年 2 月 11 日,九天控股与工投君阳签署了《关于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易见股份 202,040,550
股(占易见股份总股本比例为 18.00%)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转让给工投君阳,上
述股份拟于近期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及主要协议的核查

    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及九天控股与工投君阳相关股份转让事项完成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云南工投将直接持有易见股份 104,795,900 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
股本的 9.34%;工投君阳和云南工投合计持有易见股份 306,836,450 股股份,占
易见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 27.34%,易见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将由滇中新区管委会
变更为云南省国资委。

    1、协议主体

    甲方:滇中集团

    乙方:云南工投

    2、股份转让数量及转让价款

    (1)甲方将持有的易见股份 89,795,800 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 8%)
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转让的前述股份。

    (2)甲方在协议生效后,将持有的标的股份连同与之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
按照协议的约定转让给乙方。

    (3)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14.41 元/股,甲方转让给乙方
的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1,293,957,478 元(大写:壹拾贰亿玖仟叁佰
玖拾伍万柒仟肆佰柒拾捌元整)。

    3、付款与股份过户

    (1)双方同意于协议签署后按照证券监管部门规定及时办理本次股份转让
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事项。双方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应报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
员会批准。

    (2)经充分协商,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按照如下方式支付:

    ①鉴于本次交易系通过公开征集方式选定乙方为受让方,乙方在报名参加公
开征集的同时,于 2020 年 3 月 4 日支付向甲方缴纳了人民币 65,000 万元(大写:
陆亿伍仟万元整)的缔约保证金。双方在此特别确认,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前述缔
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在本协议签署后自动转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转让价款的
保证金,并在本协议生效的同时自动转为乙方向甲方支付之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②双方约定,本协议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另行付清剩余转让价
款即人民币 643,957,478 元(大写:陆亿肆仟叁佰玖拾伍万柒仟肆佰柒拾捌元整)。

    (3)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 5 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按照法
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的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股份转让合规
性确认申请文件,并应于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文件后 5
个工作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
登记。甲方及乙方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要求提供
股份过户必需的各项文件。本次股份转让自标的股份依照法律和适用的监管规则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毕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后视为办理完毕标的
股份的交割手续,标的股份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标的股份的“交
割日”。

    (4)自标的股份交割日起,标的股份对应的权利及义务完全转移至乙方,
由乙方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及义务。

    4、过渡期间损益的承担和享有

    在协议签署后至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前,甲方应按照善良管理人的标准行使易
见股份股东的权利,不会亦不得进行任何损害乙方、易见股份、易见股份其他股
东、易见股份债权人的利益的行为。过渡期间易见股份的经营损益由乙方承担和
享有。

    5、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任一笔价款的,每延迟一日,按照转让价
款总额承担每日 0.05%的违约金。

    (2)若因甲方原因延迟配合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的,每延迟一日,甲方
按照转让价款总额承担每日 0.05%的违约金。但因乙方未依约履行义务,或因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予合规性确认、停止或拖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以及不可抗力导致延迟的除外。

    (3)任何一方怠于配合,而致使他方义务难以履行的,怠于配合的一方应
对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协议成立后,如非因乙方原因造成交易终止的,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
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5)除上述违约外,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其他义务给
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按照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向守约方承
担赔偿责任。

    (6)守约方为维护自身权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
费、公告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6、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据此解释。

    (2)凡因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在协商不能解决或一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至协议签
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条所述之争议系指双方对协议效力、协议内容的解释、协议的履行、
违约责任、以及因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一切争议。

    7、本协议的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成
立,自本次股份转让获得云南省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补

偿安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
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七、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来源的核查

    经核查,云南工投本次受让滇中集团持有的易见股份 8.00%股权所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 129,395.75 万元,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后续计划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计划
如下:


(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
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

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

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
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
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及九天控股与工投君阳相关股份转让事项完成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意愿通过改组上市公司董事会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具
体改组计划待股份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告。


(四)上市公司章程修改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对上市公司章程
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员工聘任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对易见股份现有
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重大变化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对易见股份分红
政策的重大变更计划。


(七)其他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其他对易见股份
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九、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独立性、同业竞争及
关联交易的核查

(一)独立性

    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因本次权益变动而发生变化。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
作,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
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在资产、
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完整及独立。


(二)同业竞争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工投君阳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所从事业务之间存
在一定的竞争关系。为避免与易见股份及其子公司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工投君
阳承诺如下:

    “在拥有对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见股份”)控制权
期间,承诺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 36 个月内(以下简称“承诺期”)通过以下措
施解决及避免与易见股份的同业竞争:

    (1)在承诺期内,若公司与易见股份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以
下简称“相关企业”)能产生较好的收益且易见股份有意收购时,承诺将持有的
相关企业的股权参考市场评估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否则,承诺采取以下措施消
除与易见股份及其子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

    ①将该企业整体对外出售给第三方;

    ②将该企业中与易见股份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剥离。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易见股份及其子公司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
域,则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投资、收购、兼并等方式从事与易见股份及其子
公司新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

    (3)未来公司获得与易见股份及其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收购、开发和
投资等机会,将优先提供给易见股份及其子公司进行选择。

    (4)公司在解决及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作的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公司直
接或间接控制、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公司有义务督促并确保上述其他企业执行
本文件所述各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承诺。”


(三)关联交易

    为减少和规范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
诺如下:

    “1、在公司作为易见股份 5.00%以上股东期间,公司及公司控制、或实施
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易见股份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必要的关
联交易。

    2、对于公司及公司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与易见股份及其子公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时,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一般商业
原则,依照市场经济规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履行合法程序,依法签订协议,保证交易价格的透明、公允、合理,在股东大会
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公司及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易见股份及其子公司的
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将督促易见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易见股份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对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权转让发生
 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易见股份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价格
股东
                    变动期间             买卖方向        变动股数(股) 区间(元/
名称
                                                                          股)
云南
         2019年10月30日至10月31日          卖出            6,038,700     17.02-18.37
工投
云南
               2019年11月4日               卖出            1,501,400     20.15-20.81
工投

       工投君阳在本次股权转让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
 卖易见股份股票的情况。


 十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的核查

       1、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
 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的重大交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不存在交易。

       (二)一致行动人

                                                                       单位:万元
    交易期间              交易金额                      交易内容
2018 年 3 月-2018                     工投君阳子公司君宜物流与易见股份子公司贵州易
                           9,256.63
    年 12 月                          见开展的贸易业务
2019 年 1 月-2019                     工投君阳子公司君宜物流与易见股份子公司贵州易
                          42,872.54
    年 12 月                          见开展的贸易业务
2020 年 1 月-2020                     工投君阳子公司君宜物流与易见股份子公司贵州易
                          14,215.68
     年3月                            见开展的贸易业务

       2、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易的
情形。

    3、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4、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
同、默契或者安排。


十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辅导与督促情况的说明

    本财务顾问已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
的必要辅导,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基
本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了解其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本财务顾问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涉
及本次权益变动的报告、公告及其他法定义务。


十三、财务顾问承诺

    1、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
息披露义务人公告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已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告文件进行核查,确信公告文件
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

    3、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权益变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有充分理由确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就本次权益变动所出具的专业意见已提交内核机构审查,并获得通过;
    5、在担任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内部防火墙制
度;

    6、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约定持续督导事宜。


十四、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权益变动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体资格符合《收购办法》的规定,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做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确保上
市公司经营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按照《收
购办法》、《15 号准则》、《16 号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经本财务顾问核查与验证,该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未发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韩勇                      刘海彬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