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易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30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本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规定,作为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客观公
正的立场,在审查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后,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9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
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
健全情况。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关于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实际经营业绩状况、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同意本
次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的预案,并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已事前审阅认可了关于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的事项,并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且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按有关会计政
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一)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具有
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对公司 2019 年的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天圆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审计工作,履行了
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出具的审计意见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
的行为。同意此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
保的议案》,本次预计 2020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及子公司控股
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支持其发展。担保的对象均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或子公司控股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担保手续,对外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违
规担保的情况。

    七、关于预计 2020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及子公司与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房屋租赁类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 2020 年度此类关联交易额度我们已进行了事前审核,该
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冷天晴先生回避表
决。该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
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子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

    八、关于 2020 年度预计与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一)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
供应链”)与关联方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创投”)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额度我们已进行了事前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

    九、关于 2020 年度预计与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子公司与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0 年度
关联交易额度我们已进行了事前审核,该等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
发生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子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关联董事冷天晴、赵起高进行了回避表决。

    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拟开展的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运作的前提
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
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二)公司本次拟开展的现金管理建立了风险控制措施,按照决策、执行、
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
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能够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同意此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决
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 洋   梁志宏   赵起高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