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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见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04-30  

						公司代码:600093                                                        公司简称:易见股份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1)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3)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4)贵州易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深圳市榕时代
科技有限公司;(6)易见天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7)云南易见浙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8)霍尔果斯易见区块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9)四川易见智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0)贵州
易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业
务、供应链业务、保理业务、担保业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
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风险、资产管理风险、采购管理风险、供应链信用风险、保理信用风险、信息系统安全风
险、关联交易风险、对外担保风险、合同管理风险等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
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 5%                                       错报<利润总额 3%
                                          总额的 5%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产总额的 1%
                                          经营收入 0.5%≤错报<营业
营业收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1%                                   错报<营业收入的 0.5%
                                          收入 1%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所有者权益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0.5%
说明:
(1)错报——指某一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分类、列报或披露,与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应当
列示的金额、分类、列报或披露之间存在的差异;包括事实错报、判断错报、推断错报。
(2)对于上述多个量化指标,公司采用“认定结果孰高”的原则,即以上述量化指标认定的错报程度最
高者作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量化指标。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为公司年度经审计的合
并报表数据。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中的舞弊行为;
             2、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重报;
重大缺陷     3、外部审计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控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对企业目标的实现有重大影响。
             1、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2、可能对财务报告可靠性产生重要影响的监督职能失效;
重要缺陷
             3、重要缺陷未能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4、对企业目标的实现有中度影响。
             1、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标准范畴内的其他缺陷;
一般缺陷
             2、对企业目标的实现有轻度影响。
说明: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                                    净资产 0.3%>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净资产 0.5%                               直接财产损失≤净资产 0.3%
损失金额                                           ≥净资产 0.5%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或主要领导严重违法、违纪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2、管理层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严重流失;
                   3、子公司缺乏内控体系、管理混乱;
                   4、负面新闻引起政府或监管机构调查,对企业声誉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6、“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缺失。
重要缺陷           1、公司或主要领导违规并被处罚;
                   2、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流失;
                   3、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部分不健全;
                   4、重要业务制度控制不够健全。
一般缺陷           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范畴之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缺陷认定:公司昆明分公司、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易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
在计提社会保险时,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
    整改情况:公司已统一规范核算完成整改。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已统一规范核算完成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存在的一
般缺陷已整改完毕。为了防治舞弊,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经营风险,规范经营行为,公司制
定了《反舞弊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内控相关制度。2020 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
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切实保障股东权益,确保公司高质量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任子翔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