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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07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
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
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基于客
观公正的立场,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阚友钢先生、邵凌先生、吴江先生、冷
天晴先生、丁加毅先生和苏丽军先生的提名,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建新先生、高
巍先生和刘譞哲先生的提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程序合法;

    2、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阚友钢先生、邵凌先生、吴江先生、冷天晴先
生、丁加毅先生和苏丽军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建新先生、高巍先生和刘
譞哲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中有
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
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有担任公司董事候选人所应有的能力;

    3、同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阚友钢先生、邵凌先生、吴江先生、冷天晴先
生、丁加毅先生和苏丽军先生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建新先生、高巍先生和刘譞哲
先生的提名,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
行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李 洋   梁志宏   赵起高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