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见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0-09-30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0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工投集团拟向公司提供 4.50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利率按 3.85%/
年执行,期限自实际提款日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可提前还款),公司按季付息,
到期一次性还本,上述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抵押和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规定,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支持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满足公司
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云南工投集团”)拟向公司提供 4.50 亿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一、本次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云南工投集团拟向公司提供 4.50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利率按 3.85%/年
执行,期限自实际提款日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可提前还款),公司按季付息,
到期一次性还本,上述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抵押和担保。
(二)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云南工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4,795,9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9.34%;其一致行动人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02,040,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0%,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06,836,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云南工投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规定,“关
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1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
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公司接受云南工投
集团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上述规定,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 2020 年 9
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且无需公司提供抵押和担保,可豁
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6736373483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德刚
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顺通大
道 50 号
注册资本:640,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各类产业和行业的投融资业务、资产经
营、企业购并、股权交易、国有资产的委托理财和国有资产的委托处置;国内及
国际贸易;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云南工投集团经审计总资产为 3,447,666.62 万元,
净资产为 1,295,641.58 万元,2019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1,175,708.68 万元,利润
总额为 23,415.31 万元,净利润为 11,659.06 万元。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云南工投集团以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系支持公司发展、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体现了控
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支持和信心。通过本次财务资助,补充公司资金,有助
于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2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
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阚友钢先生、吴江先生、邵凌先
生、丁加毅先生、冷天晴先生回避表决,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交董事会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云南工投集团以不高于同期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无需
公司提供抵押和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规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工投集团拟向公司提供 4.50 亿元人民币财务资
助,利率为 3.85%/年,定价公允、合理,无需公司提供抵押和担保,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
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公司控
股股东云南工投集团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公司发展,补充流动资
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