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章程》 等规定,作为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进行 了审阅,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在审查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已事前审阅认可了关于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的事项,并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子公司按有关 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独立董事:王建新 高 巍 刘譞哲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