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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见股份: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28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2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27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 688 号易见大厦
10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26,142,02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4.6927
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阚友钢
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其中董事邵凌先生、丁加毅先生,独立
董事刘譞哲先生、高巍先生通过电讯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范宏平女士、吴育女士因工作原因
     未参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薛鹏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
     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725,922,012 99.9697           220,010        0.0303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序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号                                               (%)                   (%)                   (%)

     关于变更注册地及修订
1                                59,327,261      99.6305     220,010     0.3695            0     0.0000
     《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云、陈伟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