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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见股份:关于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2-25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0-123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开展,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工投集团拟
向公司子公司滇中供应链提供 1.50 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 8.00%/年,借款期
限 2 个月(可提前还款,具体以借款协议为准)。

     除上述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此类交易 2 次,累计
金额 5.00 亿元,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本次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为支持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见股份”)
控股子公司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供应链”)的业务开
展,补充其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云南工投集团”)拟向滇中供应链提供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工投集团拟向公司子公司滇中供应链提供 1.5 亿元的借
款,借款利率为 8.00%/年,借款期限 2 个月(可提前还款,具体以借款协议为
准),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方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6736373483

    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顺通大
                                   1
道 50 号

    法定代表人:王国栋

    注册资本:640,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各类产业和行业的投融资业务、资产经
营、企业购并、股权交易、国有资产的委托理财和国有资产的委托处置;国内及
国际贸易;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云南工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4,795,9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9.34%;其一致行动人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02,040,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0%,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06,836,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云南工投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财务数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云南工投集团经审计总资产为 3,447,666.62 万元,
净资产为 1,295,641.58 万元,2019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1,175,708.68 万元,利润
总额为 23,415.31 万元,净利润为 11,659.06 万元。

    除上述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此类交易 2 次,累计金
额 5.00 亿元,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云南工投集团向滇中供应链提供借款,采取市场化利率,遵守“公平、
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云南工投集团拟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是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其
流动资金。本次借款利率采用市场化利率,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关联
方不会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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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阚友钢先生、吴江先
生、邵凌先生、冷天晴先生回避表决,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交董事会的《关于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
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拟向公司
子公司提供 1.50 亿元借款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采取市场化定价,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以
上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规定。同意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拟向公司子公司滇中供应链提供借款的事项。本
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支持子公司业务开展,补充流动资金,采取市场化定价,严格
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此次的关联交易是支持子公司业务,公司与该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
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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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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