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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见股份:易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26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
规定,作为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客观公正的
立场,在审查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后,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
的议案》,本次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公
司正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支持其发展。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
司或子公司控股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担保手续,对外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
违规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
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用于质押授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现金管理建立了风险控制措施,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
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理财产品购买事宜,能够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同意此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及子公司与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房屋租赁类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 2021 年度此类关联交易额度我们已进行了事前审核,该
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经营需
要而发生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
子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 2021 年度预计与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一)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云南滇中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额度我们已进行了事前审核,上述关联交
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由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

    五、关于聘任丁思德同志为公司常务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丁思德同志的个人履历等相关材料,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本次董事会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丁思德同志为公司常务副总裁。

    独立董事:王建新    高 巍    刘譞哲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