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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见股份:易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02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作为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客观公
正的立场,在审查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后,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史顺同志的个人履历等相关材料,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资格及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情况,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本次董事会的提名、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史顺同志为公司总裁。

    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史顺同志的个人履历等相关材料,未发现其有违反
《公司法》、《证券法》中有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有担任公司董事
候选人所应有的资格及能力。本次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史顺同志的提名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同意董事会提名史顺同志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王建新     高 巍    刘譞哲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