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见股份:易见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07-06
公司代码:600093 公司简称:易见股份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由于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1)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3)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4)贵州易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深圳市榕时代
科技有限公司;(6)易见天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7)云南易见浙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8)霍尔果斯易见区块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9)四川易见智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0)贵州
易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1)云南易见纹语科技有限公司;(12)融链国际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结构、人力资源、合同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筹资管理、对外担保、全面预
算、财务管理、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风险管理、业务管理。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风险、资产管理风险、采购管理风险、供应链信用风险、保理信用风险、信息系统安全风
险、关联交易风险、对外担保风险、合同管理风险等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 3%≤错报<利润总
利润总额 错报≥主营利润总额 5% 错报<利润总额 3%
额的 5%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产总额的 1%
经营收入 0.5%≤错报<营业
营业收入 错报≥主营业收入总额 1% 错报<营业收入的 0.5%
收入的 1%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所有者权益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0.5%
说明:
(1)错报一一指某一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分类、列报或披露,与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应当
列示的金额、分类、列报或披露之间存在的差异;包括事实错报、判断错报、推断错报。
(2)对于上述多个量化指标,公司采用“认定结果孰高”的原则,即以上述量化指标认定的错报程度
最高者作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量化指标。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为公司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中的舞弊行为;
2、 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重报;
重大缺陷 3、 外部审计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控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 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 对企业目标的实现有重大影响。
1、 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2、 可能对财务报告可靠性产生重要影响的监督职能失效;
重要缺陷
3、 重要缺陷未能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4、 对企业目标的实现有中度影响。
1、 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标准范畴内的其他缺陷;
一般缺陷
2、 对企业目标的实现有轻度影响。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 直接财产损失>净资产 0.5% 净资产 0.3%<直接财产 直接财产损失≤净资产 0.3%
损失金额 损失≤净资产 0.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 公司或主要领导严重违法、违纪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2、 管理层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严重流失;
3、 子公司缺乏内控体系、管理混乱;
重大缺陷
4、 负面新闻引起政府或监管机构调查,对企业声誉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5、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6、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缺失。
1、 公司或主要领导违规并被处罚;
2、 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流失;
重要缺陷
3、 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部分不健全;
4、 重要业务制度控制不够健全。
一般缺陷 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范畴之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数量 4 个。
截至 截至
报告 报告
财务报 业
基准 发出
告内部 务
缺陷描述 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 日是 日是
控制重 领
否完 否完
大缺陷 域
成整 成整
改 改
保 理 业 1、2020 年 6 月,公司子公司霍尔果斯易见 其 整改情况: 否 否
务 的 基 区块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 他 公司将修订和完善子公司
础 资 产 尔果斯保理”)与 A 公司下属 21 家项目公 保理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保
审 核 控 司(以下简称“A 项目公司”)的供应商签 理业务流程关键控制,补充
制 存 在 订了应收账款保理合同,受让上述供应商 增加基础资产合规性即截
缺陷 对 A 项 目 公 司 的 应收 账 款 并 支 付 了 至保理时点应收账款真实
2,528,219,458.00 元保理款,霍尔果斯保 性、存在性,审查要点包括
理在审核受让的应收账款真实性时,仅获 以下几个方面:基础合同审
取了 A 项目公司与其供应商签订的施工合 查、发票审查、应收账款确
同、合同进度款支付确认书、请款函等相 认时点审查、应收账款结算
关资料,未见对与上述应收账款形成有关 单审查、应收账款确权书审
且经过 A 项目公司(建设单位)、供应商(施 查等方面。要求严格执行保
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多方盖章确认的形象 理业务管理制度。
进度确认表进行审核的记录,获取的基础
资产形成相关的资料不完整。
2、2020 年 5 月,霍尔果斯保理与 B 公司签
订了应收账款保理合同,受让 B 公司商品
房 销 售 应 收 账 款 并 支 付 了
1,200,000,000.00 元保理款。霍尔果斯保
理在审核受让的应收账款真实性时,仅取
得用于保理的应收账款资产清单以及部分
《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对相关基础资产进
行审核时,未将其中到期日早于保理合同
签订日期的应收账款剔除,未见对全部《商
品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审核的记录。
部 分 供 公司 2020 年度在对外支付供应链业务款项 资 整改情况: 否 是
应 链 业 时存在部分业务未经适当审批的情况,形 产 1、公司已对业务审批流程
务 预 付 成大额预付账款。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管 进行了全面梳理,2020 年
款 审 批 预付账款余额为 4,553,152,484.27 元。 理 12 月已经开始优化业务资
相 关 控 金支付流程,并于 2021 年
制 未 得 3 月 29 日下发了新的资金
到 有 效 支付环节管理流程,所有业
执行 务付款需经过公司财务总
监、总裁审批,同一业务连
续付款金额超过 500 万元
的须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2、付款申请单附件需全部
在审批系统扫描上传,审核
人严格审核合同金额、结算
方式、业务模式等关键信
息。预付货款时,将根据对
供应商的授信额度,遵循前
笔订单未清,后笔不付的原
则,控制预付账款的额度。
3、对于超过交货期限未结
算的供应商,督促对方及时
供货结算,并取得对方盖章
确认的对账单及供货承诺
函。
保 理 业 根据公司保理业务管理制度,在保理业务 资 整改情况: 否 否
务 管 理 发生后,对于单笔超过 1 亿元的客户需在 产 1、为加快逾期欠款的清收
相 关 内 保理款发放后实时关注核心企业以及保理 管 工作,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控 未 有 客户的财务状况,业务经理负责不定期走 理 5 日下发了《追讨逾期欠款
效执行, 访客户、实时更新客户情况,异常情况需 专项工作(考核)方案》和
存 在 大 及时上报,到期催收保理本金。 《逾期欠款催收考核管理
额 保 理 公司 2020 年投放的保理款项自 7 月起出现 办法》并抽调相关人员组织
款 项 逾 逾期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逾 实施。催收催欠工作专班和
期 期的保理本金为 3,043,627,632.29 元;至 催收团队到客户单位进行
审计报告日,逾期的保理本金为 实地对账,并取得对方盖章
9,882,888,549.25 元。公司存在大额逾期 确认的对账单及还款承诺
或即将逾期的保理款项,但公司未按照保 函。
理业务管理相关内控规定,及时执行相关 2、公司拟重点从以下几个
风险评价及时上报以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 方面修改和完善子公司保
催收、追偿,应收保理款项回收风险有加 理业务管理制度:(1)完善
大迹象。公司于 2021 年 4 月起,组织启动 对应收账款金额及应收账
了对逾期保理款项的确权、催收工作。 款期限的确认流程;(2)完
善应收账款直接回款账户
的管理;(3)完善关于保理
业务的保障措施。
资 管 计 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子公司深圳滇中商 其 整改情况: 否 是
划 借 款 业保理有限公司与 C 公司签订了《应收账 他 1、公司将根据《筹资管理
无 对 应 款债权转让合同》,形成 D 单一资产管理计 制度》加强对筹资管理的管
的 基 础 划并取得筹资款 3 亿元,上述转让合同中 控,对筹资活动做到依法依
资产,筹 的应收账款为不实债权,不符合公司《筹 规,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
资 活 动 资管理制度》第六条合法性原则之规定, 生。
中 存 在 相关筹资合同的审核未得到有效执行。 2、公司已对业务审批流程
违 规 情 进行了全面梳理,并于 2021
况 年 3 月 29 日下发了新的资
金支付环节管理流程,融资
类合同评审需经过公司总
裁审批,同一业务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须由公司董事长
审批。后续将加强融资业务
的内部控制。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为 4 个。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注意到公司在非财务报告相关管理方面还存在一般缺
陷,这些缺陷不影响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要求
缺陷责任部门积极开展缺陷整改工作。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要求修订完善;对操作流程中
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要求加强管理规范操作。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20 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
自我评价,我们注意到公司内部控制还存在薄弱环节,公司十分重视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出的问题,将从
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整改,通过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推动内控
制度建设和完善,促使公司提高内控水平。下一年度,公司将继续深化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务发展状况和风险水平等情况,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
度执行,加强风险管控及预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杨复兴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