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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易见:易见股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18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 易见     公告编号:2021-085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 688 号易见大厦 1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13,647,4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7.943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杨复兴先生
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其中董事邵凌先生、董事苏丽军先生、独立
         董事李雪宇先生、金祥慧女士通过电讯参加会议,独立董事王建新先生因工
         作原因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其中监事范宏平女士、吕玲女士通过电讯参
         加会议;
      3、董事会秘书罗昌垚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总裁、常务副总裁、财务总
         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张慧德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13,231,008        99.8672       416,410         0.132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
号
1      关于选举张慧德      6,394,558         93.8861      416,410       6.1139              0   0.0000
 女士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伟航、潘红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8 日